Jyuan wrote:
不倫不類的比喻,網兄的表達能力可能需要再加強。
樓主做為消費者去餐廳用餐後對服務品質感到不滿發表心得,跟您的
看到一個人很醜不知哪感到不滿發表心得,這...= =?
看不出相似點在哪.....(恕刪)
你的理解能力才需要加強。

我去SHOW GRIL展場,業者請來我認為姿色差的GRIL來走秀,原本我是來看美女的,那我能不能上網表達我的
不滿,假設我上網在mobile01PO文說這些SHOW GIRL醜到爆炸,
好心提醒大家別去看這展場,因為進去展場要付150的入場費,那些SHOW GIRL看到這篇文後,可不可以告我
公然侮辱?
今天樓主說業者服務生不夠用心,我沒意見,因為服務生是請來的,沒有特別訓練的話,本來就素質不一,但說
[食物難吃到爆炸],從他的文章內容來看,我完全看不出來哪裡[爆炸]了,所謂難吃到爆炸,應該是吃一口就不想
吃下去了,而不是一開始吃還可以,然後還可以越吃越噁心吧?
,而且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然的噁心。rag4122145 wrote:
他今天東西吃了錢付了...(恕刪)
他今天這篇文章如果只是PO在他個人的網誌,我沒意見,但他PO在公開的論壇,幾萬人瀏覽的論壇,這跟在蘋果
日報發表有什麼差別,重點是東西好不好吃是口味因人而異,搞不好樓主覺得難吃,其他人不一定覺得難吃,就像
我覺得青椒難吃,就是有人喜歡吃青椒,而且從樓主的文章內容來看,也看不出樓主所謂難吃到爆炸,到底爆在哪
,鬆餅冷了,鬆餅變形了,會讓鬆餅難吃到爆炸嗎?騙我沒吃過鬆餅!
而奶酪跟果凍、蛋糕為什麼一開始還可以吃,後來會越吃越噁心,樓主也沒交代清楚,只用噁心帶過去,今天業者
就算想改善也不知道從何改起。
上網嘴砲可以常用誇張的說法,但是牽扯到別人的利益的時候,不但不能誇張,而且最好客觀保守一點,這是保護
自己,別沒事惹一身腥,就像某棟樓主現在被告正一個頭兩個大,雖然有一群網友熱情的精神上聲援,但我想他應
該悔不當初吧。
白色之瞳 wrote:
奇怪,你說餐點很難吃,又說一開始吃還可以,但吃到後面越吃越噁心,每一樣都是越吃越噁心?
感覺這種很主觀的東西,還是少po上來才好,因為你的評論說真的有點矛盾,為什麼一開始覺得還可以的東西,
後面會覺得噁心,你都沒交代清楚原因,如果每個人都跟你這樣評論,那店家的保障何在,要評論就專業一點,
老實說先不論店家的東西如何,但是你的評論已經不及格了
對阿沒錯,每一樣吃到後面都難以下嚥,可能是太膩了覺得噁心吧,一直吃玫瑰口味的糕點
第一口第二口覺得可以接受,等你連續吃了快一個小時吃到的都是玫瑰口味,不覺得噁心算我佩服你
不知道這樣子的原因滿意了嗎???
這篇純粹就抱怨文,需要什麼專業的評論嗎

白色之瞳 wrote:
你不覺得樓主的評論,有點太隨便了嗎,什麼叫越吃越噁心,什麼原因造成越吃越噁心的狀況,他都沒說清楚,
這事關店家聲譽,他卻用這種隨便的態度爆料,讓人無法認同。
要是我就會說清楚,如果不是很差勁的東西也不會用過分激烈的詞語,例如:我覺得奶酪太甜吃到最後有點膩了。
而不會用[越吃越噁心]...這種話,說真的很沒口德。
恩恩所以我補充囉

另外這不是爆料吧...這是篇地雷文+抱怨文阿~
白色之瞳 wrote:
外貌也是很主觀的東西。
如果我真心覺得一個人長的很醜,可不可以上網PO文說XXX真醜,這也是忠實反應我的感想阿。
請問我這樣算不算犯了公然侮辱罪?
可以~可以~你要不要先說說看你覺得誰很醜

白色之瞳 wrote:
今天樓主說業者服務生不夠用心,我沒意見,因為服務生是請來的,沒有特別訓練的話,本來就素質不一,但說
[食物難吃到爆炸],從他的文章內容來看,我完全看不出來哪裡[爆炸]了,所謂難吃到爆炸,應該是吃一口就不想
吃下去了,而不是一開始吃還可以,然後還可以越吃越噁心吧?,而且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然的噁心。
我從吃第一口開始就後悔到現在.....

如果你想反駁我的話,也歡迎去吃吃看....不然光看圖不准啦,等你喔~期待中
白色之瞳 wrote:
他今天這篇文章如果只是PO在他個人的網誌,我沒意見,但他PO在公開的論壇,幾萬人瀏覽的論壇,這跟在蘋果
日報發表有什麼差別,重點是東西好不好吃是口味因人而異,搞不好樓主覺得難吃,其他人不一定覺得難吃,就像
我覺得青椒難吃,就是有人喜歡吃青椒,而且從樓主的文章內容來看,也看不出樓主所謂難吃到爆炸,到底爆在哪
,鬆餅冷了,鬆餅變形了,會讓鬆餅難吃到爆炸嗎?騙我沒吃過鬆餅!
PO在哪裡都一樣阿,但PO在網路上跟PO再平面媒體就有很大的區別,而且差別可大了
蘋果日報是媒體,我又不是媒體...
鬆餅冷掉+變型+爛爛的,真的是很難吃到爆炸阿
可能你吃的品質比較好吧...不像我吃到地雷

白色之瞳 wrote:
而奶酪跟果凍、蛋糕為什麼一開始還可以吃,後來會越吃越噁心,樓主也沒交代清楚,只用噁心帶過去,今天業者
就算想改善也不知道從何改起。
上網嘴砲可以常用誇張的說法,但是牽扯到別人的利益的時候,不但不能誇張,而且最好客觀保守一點,這是保護
自己,別沒事惹一身腥。
那就給個建議囉,雖然食材都很符合店名,一直不斷的使用玫瑰
但吃久了不只很膩口,而且越吃越噁心,建議可搭配不同口味蛋糕,像抹茶 咖啡等等
這樣說滿意了嗎

另外我說過的話我負責...別擔心別擔心,跟大家一起討論我覺得不錯阿
這不就是討論區設立的本旨嗎?
發這文我從一開始就不擔心會被砲轟,怕被轟的話我一開始就不會發文
就是深深覺得網路上食記幾乎全都一面倒,很少看到出現負評的文章
但現實中地雷店真的不少,這種文章上次我也發表過一次大雷-高雄紅豆食府
就是不希望有網友看到一面倒的好評後,猛烈踩到地雷壯烈犧牲
一間連鎖企業,如果連接受消費者批評的風度都沒有,事業怎麼會成功呢
這也是我敢寫不怕被店家告的原因,前面許多回文都告知老闆很愛告人
但老闆告的是侵害商標權,對一個店家來說,商標如果被侵害,真是何等重要的事情(例KFC&KLG案例)
而本篇卻是個人食記用餐過後的感想,說要提告....實在言之過早
學習永無止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