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man wrote:
體罰是你念師範的老師教你的嗎?
你師範的教科書有那一本有教你如何體罰?
不體罰,你就不會教了嗎?...(恕刪)


看到這裡,讓我想起曾經到一位老前輩家中拜訪
剛好當天新聞播放學生家長抗議不當體罰,還訪問家長喔
她只淡淡的笑著說:等你有小孩就知道了

恩~~
好一個等你有小孩就知道了

現在小孩聰明的很,學校都有宣導家暴專線
喔~~忘了說
等你有小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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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您當過兵了沒
愛的教育、鐵的紀律
在部隊永遠只看到鐵的紀律+連座罰,我還真沒看過愛的教育耶
不妨想想,這當中和零體罰有何關聯吧

幫樓上的樓上的樓上貼一下
現在最該教育的是家長。
===============
不過台灣的家長都沒空教導小孩(責任制)

加上台灣少子化出生人口只剩16萬多

先擔心台灣沒有小孩的問題吧....

很多人都不生小孩了.....(問題自然就沒有)


有些學校老師要先當心學校能不能招滿學生的問題

連學生都沒有了....還需擔心其他的嗎?

2000年出生30萬人....現在10歲

2006年只出生20萬人現在4歲...........一個年級就少了10萬了




現在還有很多的家長渾然不知
自己的小孩在學校霸凌其他同學
0體罰害死台灣人?

真的很好笑

以前有體罰

請問現在台灣很好嗎?

還不是被那些有體罰的人搞的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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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就是喜歡方便行事

不照規矩來 台灣才會那麼爛

把法立好 大人的身教才是最重要的

自已都沒做好 還要求小孩一定要完美

學生違法就報警 老師敢嗎?

校長說一下 老師就縮起來了

老師自己不硬起來 怕上面壓你

學生當然知道你軟 好欺負

所以老師就想要打學生 用體罰來壓制

這樣對嗎?

我愛單車 wrote:
閣下前面說對了,後面卻是亂加。
尚未禁止體罰時就有一堆小孩對老師動粗,零體罰開始是在最近幾年越來越多老師情緒失控造成傷害。
教育是從小就開始的,從小沒教好長大管不了,打罵也沒用,看了太多的例子了。
現在最該教育的是家長。

請問閣下什麼叫亂加?發表自己的看法也要被您說成「亂加」?~

美國自稱是國際社會尊重人權的“榜樣”,然而這個“榜樣”的50個州中有21個州是允許體罰的。這21個州在法律上保護教育工作者對學生進行體罰的合法性,而對學生體罰最常見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學生的屁股。在2007學年,美國共有22.3萬名中小學生遭受到體罰。
美國法律規定,在學校執行教育法的過程中,可以對學生實施體罰,“教師可以用合理的適度武力處罰兒童”。佛羅裏達州規定,教師可以懲罰學生,這種懲罰包括用不超過二尺長、三四寸寬的木板打不服從管教的學生的臀部,但不能超過5下,並且不能造成身體的明顯傷害。
根據法院判例,美國可以因為學生的以下幾方面行為對其進行體罰:毆打教師、把下流作品和圖片帶到學校、罵人、爭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師(包括校內外)等。
法院認為“教師具有至高無上的家長地位”,可以對學生體罰 ,但是,體罰的理由必須是與教育有關的問題。

英國雖然在1989年通過法律禁止在公立學校體罰學生,兩年後擴大到私立學校,1998年又擴大到校外,家長也不得體罰學生,但2001年11月有40多所學校的教師和一些家長聯合向高等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恢復體罰,他們認為:禁止體罰使學校紀律下降,而且體罰是符合《聖經》要求的。
於是,從2006年4月開始,英國頒佈了《2006年教育與督學法》,使英國教師有了懲戒不規矩學生的法定權力。新法生效後,教師獲得在學校使用身體武力阻止學生打架的權力,以及不經家長許可對學生實施放學後或週末留校的處罰。
有了新法之後,一些地方教育部門規定了具體要求。例如,鞭子或皮帶必須是經過認可的標準,必須備有懲罰記錄,年齡在8歲以下兒童禁止體罰,打手心時每雙手不得超3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6下等。

日本二戰後一直禁止學校對學生施行體罰,要求學校推行“寬鬆教育”。禁令讓教師覺得“綁手綁腳”。日本對體罰的規定比較嚴格,如將課堂上喧嘩的學生逐出教室就算“體罰”。
據日本文部省統計,2004年由小學生製造的校內暴力事件多達1890件,比上次調查增加了18.1%。更令人不安的是,不僅小學生之間的暴力事件有所增加,小學生對老師實施暴力的事件也多達336起,比上次調查增加了32%。
鑒於這種狀況,2007年年初,日本政府教育改革會議向時任首相安倍晉三提交了一份容許學校施行體罰建議報告,安倍對建議內容大表支援。一部分教師也認為,這對教師來說是很鼓舞人心。現今教師無法對學生採取嚴厲措施。因為如果教師遭到家長的指控,無法從學校獲得保護,一些學生在利用教師的這個弱點。

對待體罰態度各不同
  
世界各國對待體罰的態度有較大分歧,大體分三類。
  
第一類國家完全禁止體罰,其中包括奧地利、芬蘭、德國、挪威、瑞典、丹麥、冰島、烏克蘭和羅馬尼亞。
第二類國家也禁止體罰學生,但要求恢復體罰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如日本、英國,其中英國甚至在完全禁體罰後又重開禁。
第三類國家允許體罰,這些國家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美國。其中,美國有21個州在法律上保護教育工作者對學生進行體罰的合法性。
資料來源:聯合報 / 人間社記者 提供
http://life.fgs.org.tw/content/culture_art_news.php?ArticleNo=27506&news_class=SS02

日麗金龍萬點睛 wrote:
請問閣下什麼叫亂加?...(恕刪)


別的國家我不知道
在台灣如果有體罰
老師打的會是真正的壞學生?
還是只是淨打些作業沒交成績不好的?


如果體罰可以遏止霸凌
把壞學生打到變英明神武
那我絕對贊成恢復體罰

只是要是恢復體罰還是無法有效遏止霸凌
那是不是老師管教不力
是不是也要體罰一下老師讓老師能認真管教??
現在的社會
有人形容
"當一個環境大秩序沒了~小秩序就別談了"
所以台灣應該快沒救了@@
各種奇怪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多
不會變少的!!

ghip1011 wrote:
那請你提出反凌霸零體...(恕刪)


反凌霸 08008080808
學生違法就報警 老師敢嗎

應該很慶幸老師不敢

等老師哪天覺得愛的教育就是要公事公辦

哭出來的應該不是老師

是小孩和家長
作業沒交成績不好

幹麻要體罰?

愛的教育說作業沒寫成績不好

等長大就有苦頭吃

這樣各位有孩子的家長應該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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