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詐欺犯爽到了、要回台脫罪了~


禾申言舌 wrote:
此案被某些人混淆成主權問題

1、台灣人跑去菲律賓設立詐騙總部
2、詐騙的對象是大陸人
3、法律上、犯罪地點在菲律賓、菲國有權審理
4、第二有權者、就是中國大陸、因為他們是具體受害人、跟報案地點

中菲雙方透過協商、轉送大陸審理、因為被害者在大陸

就這樣單純的司法案件

台灣一些看到阿共就起乩的團體馬上見縫插針.....搞成主權問題

一整個傻眼.....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這兩個國家的司法都不要了?

郵筒 wrote: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這兩個國家的司法都不要了?...(恕刪)

不是,菲律賓根本就沒有在怕台灣的,是受害人都在中國大家,菲律賓遣回大陸本來就是合乎國際法。
至於大陸那邊,現在也非常重視台灣民眾的觀感,再加上可能發現錢應該拿不回來了,與其要養這批人渣一輩子,不如丟回台灣,贏的觀感。

禾申言舌 wrote:
菲律賓詐欺犯爽到了、...(恕刪)


麻煩直接送到福島核電廠好嗎?

愛台灣^^ wrote:
至於大陸那邊,現在也非常重視台灣民眾的觀感,再加上可能發現錢應該拿不回來了,與其要養這批人渣一輩子,不如丟回台灣,贏的觀感。...(恕刪)


唉 直接抓去勞改20年不是更好

要不然就打到無法再詐騙.....


這種犯罪集團在犯罪之前就已經想好脫罪的方法

所以這種類型的犯罪集團就是屬於重大惡性的

就好像電影演的要殺人就先把人騙上船..然後駛入公海時再殺他的道理是一樣的

對於從大陸『 轉進 』來台灣這樣的政府有何期望

xx

立委也是..無需政黨協商的法案他們是一點興趣也沒有

至於要開罰民眾的法案都會全體起立鼓掌快速通過

可笑至極




jimny0412 wrote:
詐欺犯在大陸最重可以被判到無期徒刑 但台灣了不起關幾年就出來了如果送回台灣真的爽到那批人
那種詐欺犯還可以去扯到捍衛主權...(恕刪)

因犯罪地在菲律賓、受害者全部都是對岸人民,在無法偵查犯罪事實、無法傳喚對岸人民的情況下,這些人回台灣只能直接釋放而已,那來關幾年??
這些人渣,喔不對,是全民英雄
騙大陸人的錢應該光榮接機才是
鄉親啊!安捏加係愛台灣啦!!
大家擔心的應該是正義無法伸張吧!

印象中我們司法對本刑3年以下的國外犯罪是不起訴的

鄭余鎮的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重婚事件好像就是這樣

有請法律達人解答一下.....感恩喔
強烈要求政府政黨官員紅地毯機場接機

人民沿路搖國旗歡迎!

歡迎中華民國反抗最前線的英雄們安全回國!


laplace2012 wrote:
主權捍衛是好事阿

難道你不希望台灣有主權嗎??

...(恕刪)

捍衛主權你好像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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