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工作的公司要我簽的文件,合理嗎?


tsubame0560 wrote:
1試用期3個月,通過...(恕刪)


第1項 正常
第2項很怪 為何要全體員工
第3項 大大要問清楚 不要白作7天的工丫

宏仔0127 wrote:
1試用期3個月,通過...(恕刪)


上下班路線圖那個,應該是上班的時候太操了,怕你沒精神騎車回家會出事,所以"貼心"弄出來的法條!


彰化這邊的工廠的工資,本來就蠻低的了,尤其是作業員,一堆比基本工資還低,加班加的要死,也不過
二萬五上下,有的狠一點還倒扣咧!
電腦是永無止境的錢坑

宏仔0127 wrote:
1試用期3個月,通過...(恕刪)


大大前面所提的3項的確如此,這邊的工作場所不但是高溫而且在生產過程會產生有毒氣體但是我沒看到有人戴任何防護用具,連最簡單的口罩都沒看到
機台的話,是可以全自動的,但是他們卻弄成半自動或是全手動,一堆20出頭的小朋友在現場當家,懂一點皮毛就以為上通天文下通地理
流動率的話,老闆也承認是如此,常有人第一天中午出去買個東西就沒再回來了
Motor123 wrote:
PM給我公司名稱吧
...(恕刪)

錢的話說真的我沒談到,但我保證會是基本工資
有E台記者PM給我了,切結書路線圖跟公司規定我手上的都是原本,而且有我的簽名,採訪的話我可可能沒辦法,
Motor123 wrote:
PM給我公司名稱吧
...(恕刪)

有E台記者PM給我了,希望我能PM切結書路線圖跟公司規定,我手上的都是原本,而且有我的簽名,採訪的話我可可能沒辦法,

Andrew_J wrote:
可不可以公佈公司名稱...(恕刪)

我問過這一條3分之1的規定了,公司的回答是:這條規定是全體員工開會表決決定的,但即使如此,我又沒參與開會,我懷疑的是真有人會蠢到挖洞給自己跳嗎?還是嫌錢太多?會去表決通過這種規定
我再來分享幾個扯到爆的求職經驗:

老闆說:我想找的是中高齡已婚的,會比較有穩定性
我想說:這老闆真是佛心來的,被這種理由拒絕我也給你鼓掌,如果每個老闆都有這種想法哪會有中高齡失業問題,結果接下來的一句話是:
因為這些人求職困難,被錢逼急了什麼屎缺都蹲的下去(意思是你的公司都是屎缺嗎?)



某公司通知面試,我依時間到了守衛室表明來面試的,然後....
守衛:應徵什麼?誰叫你來的?沒跟你說?那你怎麼能自己跑來?不知道誰叫你來的?我銬!誰叫你來的都不知道?誰叫你來應徵什麼職缺你也不知道?那就是沒人叫你來?你知不知道我們這邊是不能隨便來應徵的?不知道誰叫你來的更不能隨便來...........(以上請連續說不可中斷)


某公司:我"看過"你的履歷了,可以請你過來面試嗎?
到了某公司,打電話的那位來面試:我"看過"你的履歷了,可是我覺的你可能不太適合,很抱歉
(靠!不會早講喔!電話是打心酸的嗎?)


以上這些人如果有到01看到這篇請自己對號入座


看你囉

看要為民除害 讓不良公司資方記取教訓囉

我是覺得 這間公司不建議去

但要讓他上電視 讓他們知道勞工已經很辛苦了

賺錢很少 不要再這樣壓榨勞工了
我也分享一個我朋友的例子 我朋友去應徵類似音響電器維修的

過程是還好 公司沒什麼刁難人的事 但是最後給薪價碼就很傻眼了

月休四天 是休週日 週一到週六上班 工作時間是早上九點到晚上九點

薪水底薪兩萬二 加一些什麼全勤和津貼的 總共兩萬四千五

以這樣的操法 至少薪水要三萬出頭到三萬四吧

假設時薪是一百塊 一天上班十二小時 扣掉午餐一小時 晚餐半小時

一天加班兩個半小時 前兩個小時乘1.33時薪 第三小時乘1.66


如果說是新手不具經驗 也應該有近三萬吧

兩萬四千五 是要當窮忙一族嗎?
tsubame0560 wrote:
錢的話說真的我沒談到,但我保證會是基本工資

說實在話,這樣你乾脆去應徵便利商店的工作還比較好
公佈公司名稱
快點公佈公司名稱不要囉嗦!

我要灌爆踏人事經理的信箱!
袂爽麥看,無人夯刀逼你看!
肯定違反勞基法,方便提供相關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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