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獲准了啦~誤會大啦!錯的是檢察官,不是盧法官啦!

警察、軍人、公務員只要在業務上犯了一點錯,哪怕是講話大聲點,兇了一點,吼了幾聲,

就有可能記申誡、小過,

法官、檢察官好像都是神、是上帝,所有做的是都是對的。




水果日報的頭版有冬瓜司機的照片,日本妹的第一次要給他一夜情???

沏~
野馬GT500 wrote:
恐龍法官:就叫你們小...(恕刪)


+1

台灣傳統觀念造就了這種只要會念書就目中無人的怪咖
好比公務員一樣
我們還需要法官嗎
用一台386電腦(或許286就夠了)
把所有法令輸入
就能判決了...

據說恐龍的大腦容量與身體體積不成比例...
只有一顆豌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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