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構成性騷擾了但是要得告成並獲得勝訴判決要看你有沒有證據建議就去告吧訴訟有時不是要得到一個什麼判決而是一個手段讓人知道你是會反擊的不過也要先計算一下自己會付出多少時間跟心力先向勞工局申訴也許是個比較省力的做法
hellomyfriend wrote:訴訟有時不是要得到一個什麼判決而是一個手段讓人知道你是會反擊的...(恕刪) 日本有過這麼一個案例。控告主管性騷擾的女職員,要求採訪的媒體記者大方公佈自己的名字。「丟臉的是他,又不是我,我公佈名字有甚麼關係?」勇哉斯言!我建議台灣女性也該仿效她,不能姑息性騷擾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