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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0585345
尼斯 wrote:
依據道路交通法規騎樓,紅磚道,是人行道,也是道路,
不是快,慢車道才算道路,
打比喻,汽車停上騎樓,紅磚道,看警察罰不罰.
正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摩托騾拉也算...
尼斯 wrote:
我上頭說的意思是機車行開店上班,都把展示機車停放騎樓或紅磚道上,
要下班關店時才把展示機車牽進店內,如果喝酒不就也算酒駕,
正解,因為都符合上列定義。
但被處罰除了要符合要件,還要加上被當場稽核、舉發或事後自首
有一個裁量的模糊空間,即喝酒店員把車"牽"回店內的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行駛"或"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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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0586092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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