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現在的棒球迷都這麼沒理性嗎? 另外請懂法律的進來幫小弟看一下.

lasthero wrote:
抱歉我想我在fb那邊...(恕刪)


樓主阿~~01鄉民都已經點出來你的問題了,還一直執迷不悟
還有你36歲就算很老了嗎?殊不知回文的鄉民比你球齡大的人多的是...

你要強迫別人接受你的意見這點實在無法令人苟同~~~

說幾句實在話~~
悍創辦的好自然就不會有這些雜聲,悍創好好溝通權利金平分誰不想出賽哩??
經典賽連日本都不想玩了,說穿了就是"錢",你口口聲聲說不是悍創的人,那你是中職的人囉?
所以你知道中職不參加的黑幕是吧??快點公開~01這邊很多記者埋伏,晚上看能不能上各新聞
(媽!我在這!)

你要全部的人都理性討論一件事本來就有難度,所以不同意見的人都是嘴砲??
那我支持你趕快去告,順便貼一下進度,讓01鄉民上上一些法律課程
剛已經有一位律師打電話回覆我了
關於說我腦殘的那部分的確事牽涉到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我可以限期要求對方刪除不當言詞並公開向我道歉
不然我是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告訴
如果勝訴後還可以加告民事賠償
至於另外一部份針對我頭髮的言詞律師表示這部分還有商確
我會再與其他律師商討

lasthero wrote:
至於另外一部份針對我頭髮的言詞律師表示這部分還有商確
我會再與其他律師商討...(恕刪)


到目前為止這些諮詢全都是免費的嗎?
光說別人不理性,那您的理性呢?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cck9719 wrote:
你裡面不是也罵人"毛...(恕刪)


很抱歉毛都還沒長齊這句話只是個形容詞
在法律上並不構成公然侮辱
因為那只是一句形容對方經驗不夠的言詞
並不是真的在說對方的毛沒有長齊
這點我法律上站的住腳
但是腦殘之類的言論
卻是直接汙辱到我個體
每個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要是我爸媽聽到有人說我是腦殘
如果你是為人父母
你會如何想?
lasthero wrote:
抱歉我想我在fb那邊...(恕刪)


有點瞎的言論...
順你意的就叫做合理
不順你意的就叫做人身攻擊
看了FB的圖
我覺得兩邊都在互嗆
最後應該是變成互告了~~~
變成兩方要花時間跑法院而已吧

買東西當然要買到符合廠商規格的產品
現在連誇大療效的廣告都要罰錢的
消費者不能做任何反應???
退費這種東西應該都有其合理規範
講不妥就是找消保官評斷了~~~

lasthero wrote:
如果你是為人父母
你會如何想?...(恕刪)


我會....

拿工具修好我兒子(女兒)腦子.....才是正確的做法!!

因為這次不修好 就有下次被"糾正" 的機會~~~!!







風蕭蕭兮...易水寒 鈔票一去兮...不復還!! 有人說:『我窮得只剩下錢..』很可憐!! 我很想跟他說:『我窮得連錢都不剩了..』你有我可憐嗎??

Toxaemia wrote:
有點瞎的言論...順...(恕刪)


這是法律層面的見解並非我個人言論
難道你是法律人士?
刑法第309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務部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9

公然侮辱罪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通常檢察官沒空理你,或是一起提起訴~


Ares Wang wrote:
光說別人不理性,那您...(恕刪)


當你自己的理性換來別人的嘴砲
請教你要如何維持理性?
更何況我貼的文雖然嗆了一點
但有偏離理性層面嗎?
我講的內容有錯嗎?
我不清楚你所謂的理性是哪種理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