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媒體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 "用槍時機" 上,
若就幾個混混於軍事基地門口叫囂達三次以上,
除了用槍時機以外,
單位主官的處理方式, 應該不是單純在 "用槍時機" 這個議題上打轉!
第一次叫囂時, 對空鳴槍, 時機點是正確的,
之後的衝突,
單位主官並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回報警察機關,
以及成立互助組編組,
也就是說, 當第一次攻擊形成後,
安官需向單位主官報告, 有多少人力留守, 衛哨人數若干, 可抽調人數若干,
鎮暴模式編排會由主官下令組織完成,
小至班, 大至旅師, 甚至三軍, 都是如此動員!
情節嚴重者, 下令戰備!
以這幾個混混幾次闖入營區的模式來說,
開槍絕對會造成爭議,
但是武力壓制的手段又是必須的,
只能說, 主官對於軍愛民民敬軍的信念太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