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闖營區那些人.真的被開槍..大家都可以接受嗎??

重點在軍營隊一般民眾是禁區,當情況無法處置時,不開槍真的是失職,中槍也是罪有應得,沒事去不該去的地方鬧。
我覺得開槍是OK的
第一發空包彈對空鳴槍示警
對方還有舉動,應該已經可以算是非武力不可喝止的情況了
第二發實彈可以對著對方附近的地上開槍嚇阻
表示槍裡有實彈,而且不怕再開槍
但是可能會有沒瞄好或流彈之類的情況發生

不過前提是...
上面要有幾個有肩膀的長官願意來扛
只是我覺得...很難
應該除了被開槍的人及家屬.還有受託民代無法接受外.....其他大概都能接受且絕對贊成.
我有一個疑問,

有部分媒體或討論的焦點集中在 "用槍時機" 上,
若就幾個混混於軍事基地門口叫囂達三次以上,
除了用槍時機以外,
單位主官的處理方式, 應該不是單純在 "用槍時機" 這個議題上打轉!
第一次叫囂時, 對空鳴槍, 時機點是正確的,
之後的衝突,
單位主官並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回報警察機關,
以及成立互助組編組,

也就是說, 當第一次攻擊形成後,
安官需向單位主官報告, 有多少人力留守, 衛哨人數若干, 可抽調人數若干,
鎮暴模式編排會由主官下令組織完成,
小至班, 大至旅師, 甚至三軍, 都是如此動員!
情節嚴重者, 下令戰備!

以這幾個混混幾次闖入營區的模式來說,
開槍絕對會造成爭議,
但是武力壓制的手段又是必須的,
只能說, 主官對於軍愛民民敬軍的信念太深了!





hbdnoct3 wrote:
我跟大部分人一樣.....(恕刪)


都兩種標準拉

現在這樣 國軍被罵無能 政府被罵沒用

如果換過來 開槍射傷那些闖營區的

國軍會被罵濫用職權 政府會被罵縱容國軍

這就是執政黨可憐的地方 怎麼做都不對
擅闖營區又不聽制止亂來的本來軍人就有權力可以射擊,我是贊成打腰部以下的位置
本來軍事要地區域非軍事人員和非出入許可百姓本就不該擅入
更何況是蓄意來挑釁滋事的混混北七

營區又不是公共場所更不是遊樂園,台灣的法治它x的都被黴体和民粹主義給控制了
搞得沒有道理的強詞奪理,正義的反倒變成不公不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誰都不敢負責任的結果就是如此



hbdnoct3 wrote:
我跟大部分人一樣.....(恕刪)


營區被闖我才最不能接受,想到這保國的軍隊;用木棒就可以攻克,
真的叫人民如何安心!

請開槍吧!
hbdnoct3 wrote:
我跟大部分人一樣.....(恕刪)


我覺得直接開槍擊敝, 也是不太好

不過起碼開槍示緊警, 再不停的話打大腿.

再不行的話, 真的是暴民了~ 就隨便打吧

軍區就這樣被闖進去, 木棒就可以攻克, 的確是失職.

不過反正沒帶槍, 這些都是多說的

我以前站哨, 都是實彈的. 不過第一發是空包彈


Iron_oxide wrote:
如果有槍有子彈且在無...(恕刪)


囧~我那時的金門~大門只配電擊棒~
大概是因為我是本部連的關係吧~
只有安官才配步槍~晚上都要上刺刀~
6發子彈第1發是空包~其他5發是實彈~
一共有4個彈匣~

不過大家都沒什麼實戰經驗~
被闖會呆掉不知如何是好~
因為又沒規定能開槍~
被打被搶又會被懲處~

真是裡外不是人~
如果政府有公告~闖營區者唯一死刑~
或是軍方可以全權自由處理~
那一切就沒這個問題~
大家還會天天期盼有人來闖~
可以大展身手一番~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窮老頭 wrote:
營區被闖我才最不能接...(恕刪)


這件事希望最好不要傳出去,不然會變成世界各國政府的笑柄
警察軟弱連暴走族都搞不定就算了
但竟然連軍隊的戰鬥力都弱雞到還不如一群拿著木棒的小混混

想到就讓人覺得雞巴是生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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