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去訂了瑞安街一個90坪號稱豪宅預售案,公設30%,因此主建物加附屬建物約63坪,但室內主建物部分是49坪,其他是9坪的雨遮加上約5坪的陽台,連樣品屋前陽台都是雨遮去二工的,坪價當時約七十萬多(現在鄰近新案不開到至少八九十萬以上大概會被他們同行恥笑),所以不但要花2000萬買公設就算了,還要花650萬去買他的雨遮.....代銷商一直哭說土地多貴多貴,問題是雨遮是不攤土地成本的,建築成本也低,加上合約一堆僅對建商有利的條款,因此發飆退訂走人。
其他遊走法律邊緣灌水、二工手法大都也用上了,雖然說雨遮是建商灌坪搶錢的法寶之一,但是整間屋子圍一圈灌到9坪也太超過了.....重點是會去搶買不把錢當錢的還是大有人在(非投資客),無怪乎現在建商有恃無恐。
房價不合理時,會讓一些建商搶錢的手法更放大到超級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