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大環境看來 除罪化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醫療是充滿不確定性的 沒辦法對病人保證甚麼只要活著走進去 就有辦法告醫生?太多病人把醫療風險跟併發症當做醫療疏失建議醫界 先從防衛性醫療開始吧要治療的 先簽一疊同意書先 以求自保當然那些 開刀開錯腳的 紗布放肚子的 在法律上還是要對病患有合理的補償
tralatrue wrote:現今大環境看來 除罪...(恕刪) 我也認同簽切結書,手術後合理預期之併發症先寫明,同意後在動手術當然不合理的情況就是醫師的疏忽(例如紗布留體內,或動肝手術結果醒來後腎不見了),這當然要追究...緊急情況時的搶救手術也應除罪
cckm wrote:打算改行,總是會有很...(恕刪) 改行?這是不爽不要做的換句話說嗎?想太多如鄉民所願...不爽不要做這些醫師不開刀,專心看門診做檢查開開藥做做防衛醫療就夠了何必自找麻煩結果苦到的是誰? 是我們這些也許需要開刀治療的病人....紗布留體內,開錯部位這些明顯過失...不是醫療除罪化討論的主題吧....可能是要加上醫院防錯流程體制的檢討.....所以我才說討論除罪化,大家又搞不清楚,看到除罪就開砲.....只是又多了一個污名化醫療專業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