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關於~大家是否認同讓"廢死聯盟"滾出台灣

司法的目的不是以罰則抑止犯罪發生嗎

要不然怎麼法律後面都跟著罰則呢

怎麼會變成司法的目的是要讓犯錯人改過的呢

如果司法的目的是讓犯錯人改過的話,那是不是服刑期滿如經法官判決犯人無改過之意

再抓回去關到有改過之意才能釋放?

如果今天交通規則全部改成沒有罰則,跟抓到罰金30萬起跳

這兩個情況的違規比例會一樣?

想也知道不可能

希望該聯盟滾出台灣,跟希望死刑滾出台灣這兩個我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同

都同樣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怎麼說一個可以一個不行呢?
節錄自朱學恆先生~~http://www.facebook.com/Geekfirm

這是廢死聯盟又出來欺善怕惡了的最新一篇文章:「我們是一群普通人,我們珍惜安居樂業的生活。我們對正義有執著、我們痛恨罪惡。我們對暴力感到憤怒,我們尊重生命。我們和你一樣。」

不。你們跟我們不一樣。

你們吃飽喝足,靠著國外援助和大律師們的贊助,你們不擔心失業和餬口問題。

你們聲稱珍惜安居樂業的生活,卻刻意忽略那是將窮兇惡極者永久隔離而來的。那些再也不能安居樂業的被殺幼兒、被分屍、被活活燒死的真正一般人你們看不到。

你們聲稱自己對正義有執著,但受害者家屬要求殺人者被判死刑的正義你們卻看不到。

你們口頭聲稱自己痛恨罪惡,但卻使盡渾身解數干擾司法,不讓罪有應得者伏法。

你們聲稱自己尊重生命,但那些被無辜殺害的生命,在你們的文章裡面看不到一絲尊重。甚至連提都不提。

我訪問過的受害者家屬裡面,除了受到廢死團體欺壓之外,沒有一個受到你們所謂的「關切」。

現在被威脅了,感到害怕了,出來留言求饒了,當時怎麼沒有看到你們給予這些受害者家屬一絲的慈悲?

只知道自己的害怕,你們知道那被殺害者臨終的暗夜哭聲比你們震撼多少倍嗎?

不,你們跟我們不一樣。你們踐踏受害者,支持加害者。我們援助受害者和家屬,要求加害者被依法處刑。

我們跟你們不一樣。



我們不想也不願和你們一廂情願的想法一樣
joy7944 wrote:
節錄自朱學恆先生~~...(恕刪)


朱學恆平常廢話連篇,這篇寫得還頗有道理的。
不過我是不支持把誰轟出台灣,一點言論自由的概念都沒有。

甚麼把罪犯放到廢死聯盟家中附近云云,真不知道台灣是進步還是退步?
兩年前的討論看一下...現在討論哪裡找的到這種理性陳述的精神?
還是說是日本所以事不干己。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566039&p=1

stan0800 wrote:
看到最近台南一個10...(恕刪)


名列台灣四大天團之一(廢盟,人本,教改,動保),怎麼可能會滾出去....
我比較希望以後犯罪被害人都是廢死成員的家屬

實在很想看看看那些廢死聯盟的要不要原諒這些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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