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g wrote:
北捷運是由政府興建並以1元代價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府通車後,一年更補助三十億元給予捷運公司,反觀高雄捷運,還要負擔折舊及貸款利息。...(恕刪)
以上完全不是事實,只是你的個人偏見,
北捷是由政府(捷運局)興建,但沒有以1元代價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這種事,
而是初期(1996~2000)5年以象徵性的1元租金租給台北捷運公司營運,
但從新店線通車後,2001年開始即以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四計算租金,
就是我前面有提到的,到今年為止已經繳交快300億元的租金了,
這只是像自己買房子和租人家房子的差別而已。
捷運通車後台北市府一年補助三十億元給捷運公司?
請提供消息來源,或是在年報的什麼地方有揭示請指教,
不要說是從某個私人部落格GOOGLE來的,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胡說八道了。
事實上北捷不但根本不需要補助,每年還要補助公車轉乘差價十多億元,
以及分攤第二階段路網興建經費550億元(每年要攤提40多億元),貼了年報你有看嗎?
還是看不懂只會轉貼網路流言?
當然有人會認為,以北捷目前一期路網的興建經費達4,444億元,但30年租金僅共約900億元,
雖足敷30年預定重置準備金864億元,仍與興建經費不成比例,如全數需攤提折舊則難逃虧損,
這有幾個原因可解釋:(1)興建經費包括購置土地的成本,土地是不需折舊的,僅有建物及機
電設備需折舊。(2)捷運局除租金收入外,另有場站聯合開發的收益,總計尚不致虧本太多。
(3)租金的定價本來就是為提存設算機電系統重置基金,將來重置時便不需再投入新資本,
這就是自償的概念,而非以營利為考量,不然提高票價就好,調高10%一年就可多賺十幾億,
而高捷就算不攤提折舊,也連自償的標準都達不到,也就是30~40年後機電設備老舊時,
都沒有錢可換新,重置必須再投入資本,想來也不會有民間願意投入,八成又是政府買單。
當然不可否認政府有投注大量資源在北捷上,而且未必能全數回收,但是高捷也是半斤八兩,
高雄捷運全部建設資金1813億, 雖然是BOT,但政府補助部分超過興建成本的八成,
高捷由政府出資1509億(中央補助1191億+高雄縣市補助318億),民間只負擔305億元資本而已
而且有折舊攤提的只有民間資本的部分,如果連政府補助也要攤提,高捷早就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