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下我的經驗好了警察局備案資料請備齊=>待檢察官認定案件是否會起訴=>開偵查庭=>函送對方地方法院(我不用出庭)後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成立 罰款5000 or 拘役民事我看了下對方資料及前科 民事就懶得打了 肯定沒錢~過程不到三個月結案總結跑法院很累 先評估成本是否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