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稅又增加了但為何不加酒稅??


好運姐 wrote:
如果您認為因為抽煙所衍生二手菸的問題很嚴重,

相同的,我也認為因為喝酒所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也很嚴重.

二手菸問題很嚴重這點是肯定的,
http://tobacco.bhp.doh.gov.tw/Show.aspx?MenuId=280
請有研究報告可以顯示那些社會問題的成因"主要"來自於喝酒嗎?

好運姐 wrote:
如果您認為因為喝酒可以重罰酒駕可以解決問題.

那麼我是否可以認為重罰排放二手菸也可以解決問題?

我沒意見,不管是重罰二手菸還是重罰酒駕都很好。
另外,回應你前面紅色字的部份,健康捐的法源應該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6條。
喝酒造成酒駕死的人一堆,也沒看他打稅!!

香菸打的稅重就算了,最幹的是...多出來的很明顯都進到那些人的口袋..不爽又無奈!!

政府有種調整30%以上,多出來的拿來做社福阿!!

飛爺非也 wrote:
妳抽煙嗎?快戒煙吧!...(恕刪)


我抽煙,也戒煙.

謝謝您的關心.


rgly wrote:
二手菸問題很嚴重這點是肯定的,
http://tobacco.bhp.doh.gov.tw/Show.aspx?MenuId=280
請有研究報告可以顯示那些社會問題的成因"主要"來自於喝酒嗎?..(恕刪)



需要研究報告嗎?

這些不是社會問題?

rgly wrote:
我沒意見,不管是重罰二手菸還是重罰酒駕都很好。
另外,回應你前面紅色字的部份,健康捐的法源應該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6條。
..(恕刪)


中華民國憲法第19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中央立法的項目中,

中華民國憲法第107條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

由於太多所以我也不想貼的落落長,如果您有興趣可以找一下.裡面都是稅!

裡面完完全全沒有提到對捐的義務和規範.

溫馨提示: 命令<法律<憲法

憲法是國之綱本,對於國家人民的權利義務均有一定的規範,不可能含糊過去.

當法和憲有爭議時就需要大法官釋憲.



很高興您終於跳脫菸酒危害何者比較大的框框,回歸到法理面.

如果您再仔細研究一下,會發現其實政府為了財政立名目向人民取財.

再次強調,我不是怪政府向抽煙族群課健康捐,而是健康捐本身就已經不對.

改天愛好模型的玩家,政府以非必需品為由課以模型捐;對於服裝課造型捐,

這樣可以嗎?



還有人pm我自己抽煙沒有立場反對健康捐,

我再講明白一點,我可以接受健康稅,但是對於健康捐我不能接受.

稅的話它是全面性,捐卻只有針對性.公平正義在哪?

批評政策應該和有沒有抽煙沒關係吧?

還是今天使用核能發電的人就不能反核??
rgly wrote:
事實上,如果政府哪天要對檳榔課高額的稅的話,我很樂意去支持。

很高興我們在檳榔(口腔癌)上有相同的共識

rgly wrote:
Cigarette smoking is the number one risk factor for lung cancer. In the United States, cigarette smoking causes about 90% of lung cancers.
這段話我翻譯成九成可歸因於吸菸行為應該是沒什麼大問題。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去信任CDC的資訊。
資料來源:
http://www.cdc.gov/cancer/lung/basic_info/risk_factors.htm

經過研究且驗證的資訊,公信力我不會去懷疑

但在台灣
環境及國情的不同,我相信影響的因子會有所改變
美國城市不會有那麼多的機車,也相信他們的空污法規是比我們台灣還要落實

再則,民國100年國人十大死因中,肺癌的死亡率是下降的,表示在相關空污防治上是有成效的
然而,口腔癌的死亡率卻一直在提升,且未來十年仍是看漲

依此推論,健保應依實際情況去設定調整
而非把某特定族群當作提款機而無限去索求
至少,以健康為理由而提高健保費用,在菸稅上我看不到公平正義

還是,我們早就習慣政府這般的作為?
煙,三小時你能連續抽幾包?

酒,三小時可以喝掉一堆

煙,吐出來就變成二手煙,罰則輕

酒,不要酒駕、發酒瘋,基本上無害,酒駕抓到罰九萬

一個是立刻會至他人於死,稅,警示效果不強,因此直接重罰

一個是慢性自殺,加稅,效果強的多,讓你生不如死

不要抽、不要喝,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完全讚成 煙加稅、酒駕重罰
三年前我就問過了,
最後還是沉下去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554897&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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