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運姐 wrote:
如果您認為因為抽煙所衍生二手菸的問題很嚴重,
相同的,我也認為因為喝酒所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也很嚴重.
二手菸問題很嚴重這點是肯定的,
http://tobacco.bhp.doh.gov.tw/Show.aspx?MenuId=280
請有研究報告可以顯示那些社會問題的成因"主要"來自於喝酒嗎?
好運姐 wrote:
如果您認為因為喝酒可以重罰酒駕可以解決問題.
那麼我是否可以認為重罰排放二手菸也可以解決問題?
我沒意見,不管是重罰二手菸還是重罰酒駕都很好。
另外,回應你前面紅色字的部份,健康捐的法源應該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6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