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店家態度惡劣就要告人??

我覺得可以向新聞記者投訴,這樣全國人民都看得到.

對了,請確定拿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再上電視唷!
找位律師諮詢一下,看是否有辦法進行民事求償.
提起訴訟是法律給予人民的自由.

至於若對方蓄意以訴訟來擾亂你的生活,亦還沒有到達濫訴的程度,你想告他,恐怕也沒法子(這無法構成誣告).

而民事求償部份,對方的行為是基於法律權利發起的,雖然造成你生活上的不便及時間金錢損失...恐怕也不易求償.

所以才要你找律師詢問一下細節,是否能提起賠償訴訟,如果不行...就認栽了.

或者找一下他是否有什麼違法的事證.



EtingChen wrote:
三月四日調解會(還是他主動告我po文妨礙名譽) 在苓雅區公所
如同前一位受害網友調解會經驗 不誠實健中電器行跟根本沒出席
我白跑一趟, 若他有事不會先講改時間嗎?
調解委員說健中電器行黃先生不出席
要讓案件再轉回法院,
所以在法院再處理, 你要我去警局, 去地檢署, 去協調會, 去法院, 還要去幾次?
請問健中電器行黃先生在搞什呢?

TheNewIpad wrote:
之前po的文遇到這...(恕刪)


可以主張如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TheNewIpad wrote:
之前po的文遇到這...(恕刪)


一直有人回覆就會往上置頂了,樓主自己除外.
o-_-o wrote:
一直有人回覆就會往...(恕刪)


感謝賜教

EtingChen wrote:
九把刀筆下女主角!...(恕刪)


強烈建議 mobile01官網讓這幾篇文章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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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個"大高雄健中電器行黃先生"也蠻適合去上<57新聞王>的

應該也是會有一掛像肉粽串一樣的受害者上電視指控他吧 呵呵
呵呵 我只不過用無顯示來電撥給"大高雄健中電器-黃先生" 說他再避不見面不出面處理就要讓他上媒體

結果被對方調通聯紀錄說他心生畏懼並且告我恐嚇 這人根本#$@#$% 哈哈 要玩老子陪你玩

EtingChen wrote:
收到PM又有一位台...(恕刪)


如果"大高雄健中電器行黃先生"把那麼積極拿來告人的時間 認真做售後服務 好好經營他的事業 想必應該已經是位成功人士了吧

可惜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回想起之前晚上很晚了他還帶他老婆來我那邊安裝冷氣 他老婆那時懷孕肚子大了

晚上很晚了還陪他一起工作 只不過在旁邊工具沒拿對 就被"大高雄健中電器行黃先生"態度很差的噱了一頓

我那時在旁邊看到聽到覺得他老婆真可憐 看起來也是個善良人 跟我講話也客客氣氣的

那時就感覺"健中電器行黃先生"這個人態度不是很好 對老婆自己人都這樣了 沒想到果然對待客戶也是這麼一回事

他老婆還真可憐嫁給這種人.....唉 妳媽媽知道妳過得不幸福 整天跟受害網友告來告去的 想必心裡也會很難受吧

我相信他都有在看我們的留言 那麼多人上當受害 我想問你/妳:你們晚上睡得著嗎? 睡得安穩嗎?

其實只要願意釋出誠意跟大家道歉還有該賠償的賠償 我們網友們其實也可以原諒你們的

你們兩位也不過30多歲 說真的還年輕

我勸你們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吧 這世界很小 總有一天會遇得到的 別把路走窄了 未來還很長的.... 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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