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男的成年,女的滿17歲了在發生關係的情況下不是強暴 脅迫的情形並不會有刑事上的問題.但是道義上就很難僑了.先確認有懷孕, 且是你弟的要馬娶回家,要不就出拿掉 坐小月費用,後再包個紅包當然也可裝皮皮,不管他你弟弟被海扁後,再反告對方父親傷害.(只是這樣還蠻 畜生的)
robert0861 wrote:給您一個建議,參考一...(恕刪) 謝謝您,其實也有想過但因為昨天有提出要娶對方,但她們家不要..後來提到要那30萬私下和解所以大致上應該是這樣了我不是要幫我弟弟脫罪怎樣我當然知道搞大人家肚子要負起責任畢竟我覺得這是兩情相悅不需要因為分手了就搞得這麼難看...
mikewo wrote:基本上男的成年,女的...(恕刪) 他目前是只有拿驗孕棒出來詳細的超音波那些都還沒去照所以我會找時間去了解其他的如果要拿掉可以阿小月看要月子餐幹嘛要訂的話我也可以幫他訂我知道這個對女生很重要
queen10724 wrote:謝謝您,其實也有想過但因為昨天有提出要娶對方,但她們家不要..後來提到要那30萬私下和解 法律上的「和解」是指民事糾紛或刑法告訴乃論的罪,用民事賠償的條件,來緩和刑事的訴訟。如果沒有法律問題,那就只「道義上」的賠償...說真的現代社會,兩情相悅之下,男女雙方都要負一定的責任。男方真要給人錢也就是怕以後有什麼節外生枝的問題而已。建議如果有什麼和解書之類的要把責任講清楚,並且先找法律諮詢問清楚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