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偷 判刑3個月 遭求償300萬元

Gugugu wrote:
您想像力真豐富雖然是...(恕刪)

所以小偷來我家
我好不容易打贏他
還得用橡皮筋套住手指
看看顏色是不是跟小偷的顏色相同
誰有那個閒工夫啊
既然壓制了當然是壓的死死的
有什麼義務要注意來侵犯我的人身體健康啊
異鄉苦工 wrote:
有什麼義務要注意來侵犯我的人身體健康啊...(恕刪)


前面舉的手指頭例子
只是讓您"現在"實際體會那是怎樣的畫面

如果有人
像您這樣如此看重自身權利
只要他人來侵犯就可以毫無底限的反抗
這種人在社會上也是潛在的危險份子
一個不小心犯到他就要送命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win3160 wrote:
當沒遇到狀況時,
都能很理性的來判斷如還做才是對的,
還能分析狀況與作業流程,
並寫一大篇道理,
在危急狀況下又是一回事....
恐龍法官一堆,
家再也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警察再也沒有沒人會還"信到"
因為你打死我傷害我我都可以告你讓你賠到脫褲子~


你大概沒看到我前面那篇我朋友與歹徒扭打,壓制他後還拿菸幫他點菸那篇,

如果你打過架,你會知道體型跟力量有差距的對抗,一方被壓制後的情況,

就像我朋友已經吃定歹徒了,歹徒也被壓得沒法動彈,

一人被壓制,另一個壓制人,兩人在抽菸,你看到這場景你就會懂還該不該索他喉,

如果這時候索他喉除了緊張外,應該就是憤怒帶來的情緒了,

再說一遍,比例原則,在美國歹徒闖入你家,無對你有攻擊意圖或是有逃跑的行為你還把他打死仍是有罪,

這案例歹徒有無攻擊行為已經不可考,因為歹徒已經死了,

就算有,勒到臉黑昏迷癱軟仍繼續鎖喉讓其無法呼吸,這絕對是緊張又帶了憤怒的做法,

並不是說屋主錯了,只是說他有點"過當"了,應該留條生路讓法律去制裁他,

別說甚麼不知道對方情況,兩人扭打,肯定兩人都氣喘如牛,不管壓制人的,還是被壓制的,

但聽到對方氣息都沒了,臉部發黑,癱軟了,再繼續給他鎖喉,不是多了點了嗎?

這案例法官判"緩刑"兩年,也就是免蹲監獄,兩年內沒犯罪就沒事了,

你說判的還不夠合理嗎?

實在很不想貼以下影片,但這兩則都是小偷被抓後的下場,

1.這兩人是兄弟,弟弟偷竊被抓,通知哥哥過來賠償,一言不合,兩人一起被處理



2.一名少女與兩名同夥打劫一計程車司機後並殺害她,被逮後的下場



看了很大快人心嗎?

今天再怎樣都是一條人命,人命應交給上帝或法律來處置,

今天法官判"緩刑兩年"真的還覺得很過分嗎?我真的不這麼覺得!

講到最後其實小偷他挑錯人了,好死不死挑到一個老婆懷孕的壯漢,

如果遇到是個武術高手被打死,那輿論應該又不同了。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不說事後諸葛

就說角色互換

換成我是屋主

帶大肚老婆回家,突然有人從浴室衝出並攻擊我

在這當下腦子是不好使的

因為只會有一個念頭,保護自己跟家人

就是拿命拼。

寧願死的是歹徒,不要是自己跟家人



題外話...歹徒家屬,知道恥字怎寫嗎?

記得一二十年前,犯案的家屬丢臉躲都來不及了

還要反告求償。真是開眼界了。

一尼克一 wrote:
不說事後諸葛就說角...(恕刪)


是的

就同小弟前面提過的兩個方向

1.假如人人都知道當賊可能會被打死, 而且還不會有任何賠償
那誰還敢當賊?~~~除罪化

2.過失致死, 究竟屋主是刻意殺死該賊, 還是不小心失手
相信在刑法部分, 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法官是 "從輕量刑"
擁有的能力越強, 相對的, 更要修身養性
不過比較大的問題是民事賠償部分, 同小弟之前的建議
認同屋主的行為就化作金錢去支持他, 及眾人之力去賠償
該賊家屬先不論其行為, 至少, 皆大歡喜

最後

在現今的社會, 相信人人的心中可能都住著一位殺人魔

當你遇到鄭傑類似的事情, 而且有能力去制裁他

你會不會想把他殺了?
Gugugu wrote:
也不是每個人都能保證
內心從沒有閃過一絲念頭「敢來我家偷,更,厚伊係」

內心念頭也可能是...

「您爸習武健身多年,一直無法實際展現,敢來我家偷,太讚了,讓我好好驗收一下真功夫」

以上開完笑


屋主學過柔道,柔道就有壓制對手的技巧了,根本不用鎖喉

以柔道技巧,就可以壓制另一位身材相當的柔道對手了
如果你家兒子,經過人家果園,隨手摘了個果子吃

結果被發現,人家就用鎖喉功把你兒子鎖死,冤不冤?
昆蟲都會假死了,更何況毒蟲
本來就該給予致命一擊,也算為社會除害

iloveqoo wrote:
保護孕妻失手打死小...(恕刪)


台灣以前的海軍陸戰隊 如果徒手可以一次殺10幾個平民老百姓 比韓國白馬師還要強 你就知道 平常不出手 一出手就要你命的

哪還給你喘息機會 我覺得頂多是防衛過當 但不至於要判賠那麼多 因為你入侵別人領地就是該死 尤其又無法判別你的動機時
我把這事講給我海地的朋友

他說


在海地打死小偷無罪 ,甚至大家會合力殺死小偷

我回說好讚 !!

他接著又說目前海地似乎沒有法律

前天還有同性戀被活活燒死的案子也是沒人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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