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3160 wrote:
當沒遇到狀況時,
都能很理性的來判斷如還做才是對的,
還能分析狀況與作業流程,
並寫一大篇道理,
在危急狀況下又是一回事....
恐龍法官一堆,
家再也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警察再也沒有沒人會還"信到"
因為你打死我傷害我我都可以告你讓你賠到脫褲子~
你大概沒看到我前面那篇我朋友與歹徒扭打,壓制他後還拿菸幫他點菸那篇,
如果你打過架,你會知道體型跟力量有差距的對抗,一方被壓制後的情況,
就像我朋友已經吃定歹徒了,歹徒也被壓得沒法動彈,
一人被壓制,另一個壓制人,兩人在抽菸,你看到這場景你就會懂還該不該索他喉,
如果這時候索他喉除了緊張外,應該就是憤怒帶來的情緒了,
再說一遍,比例原則,在美國歹徒闖入你家,無對你有攻擊意圖或是有逃跑的行為你還把他打死仍是有罪,
這案例歹徒有無攻擊行為已經不可考,因為歹徒已經死了,
就算有,勒到臉黑昏迷癱軟仍繼續鎖喉讓其無法呼吸,這絕對是緊張又帶了憤怒的做法,
並不是說屋主錯了,只是說他有點"過當"了,應該留條生路讓法律去制裁他,
別說甚麼不知道對方情況,兩人扭打,肯定兩人都氣喘如牛,不管壓制人的,還是被壓制的,
但聽到對方氣息都沒了,臉部發黑,癱軟了,再繼續給他鎖喉,不是多了點了嗎?
這案例法官判"緩刑"兩年,也就是免蹲監獄,兩年內沒犯罪就沒事了,
你說判的還不夠合理嗎?
實在很不想貼以下影片,但這兩則都是小偷被抓後的下場,
1.這兩人是兄弟,弟弟偷竊被抓,通知哥哥過來賠償,一言不合,兩人一起被處理
2.一名少女與兩名同夥打劫一計程車司機後並殺害她,被逮後的下場
看了很大快人心嗎?
今天再怎樣都是一條人命,人命應交給上帝或法律來處置,
今天法官判"緩刑兩年"真的還覺得很過分嗎?我真的不這麼覺得!
講到最後其實小偷他挑錯人了,好死不死挑到一個老婆懷孕的壯漢,
如果遇到是個武術高手被打死,那輿論應該又不同了。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