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小雪 wrote:給你這麼說~~不搬...(恕刪) 對阿!!我都不知道為什麼資訊這麼透明了,還是會有人上當。只能說家人平時可能不太注意時事,或是戒心太低才會受騙。希望以後不要再有人受騙了,話說回來,詐騙集團真是一項高收入低風險的行業。搬折凳比較好啦......還可以坐著隱藏殺機不過我是比較擔心看不到戲啦.....
tsaichan wrote:沒想到"劇情"演變高潮迭起,令人不忍轉台!.....沒錯!備份了就好!......以我多年"走跳"地檢署"的經驗,樓主PO的那幾則"攻擊文","有心人"只要A4大小的"告訴狀"填一填,"備份"的文章影印附在後面當附件,往地檢署的"收發室"一送,連警察局都不用跑!01這種在地的論壇,檢方要調的各種資料會配合到底,一樣都跑不掉! 感謝告知,谷哥了之後才知道,原來走「地檢署、報案」兩者大不同,教師節似乎公家機關沒休假,準備來去地檢署一遊。個人也懶得下什麼最後通牒,01好像滿多篇說要報警都會這樣子XD
FemcAT wrote:中國根據這種情況已經要改規定ATM轉帳要24小時之後才會入帳...(恕刪) 台灣也有歸定ATM轉帳最高上限不得超過三萬元不過碰上樓主這種臨櫃匯款的就無解不過為何討論一個詐騙集團手法可以搞到網友對立阿樓主肯定不是從事金融相關的產業或是經手金錢的職位當然會對於金融交易的敏感度較低 所以會提出一些比較外行一點的想法但有必要酸來酸去嗎換成樓主相關或是專業領域的東西 他也肯定看某些外行人的回答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