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要看妳加班的目標是什麼,如果是新人要多學一點東西,那是可以多做一點多學一點,但是如果是重複性的事不會學到新東西的,那就不要加班。多花一點時間投資自己吧,例如把英文跟管理學好,把自己能力增強之後,妳的競爭力才會出來,不要把精力都耗在不會成長的加班上,公司的工作是永遠做不完的,一直加班績效並不一定會比較高,要做對的事還有增進自己的能力,才是在職場上的不二法門。
看了大家的文章後發現原來有那麼多的人不了解加班費的定義呀,也原來有那麼多的公司還在努力的壓榨員工 @@最近剛好在做公司ERP的加班設定,在這兒, 就來說說加班費基本的算法吧..1.平日加班, 前兩小時1.33倍, 其它的1.67倍,全日上班超過12小時, 12小時內免稅, 12小時以上應稅(謎之音: 逞罰愛加班的人~~)2.假日加班, 8小時1倍, 超過8小時部份, 前兩小時1.33倍, 其它的1.67倍,8小時免稅, 超過8小時部份納入每月46小時免稅, 超過應稅(謎之音: 還是逞罰愛加班的人~~)其它還有一些比較特別的有的沒的算法.計算是以經常性薪資為基準,所以平常一定都會拿到的錢,例如基本薪資, 伙食津貼等, 是加在一起算的,而不能只用基本薪資去算,另外不論是1倍/1.33倍/1.67倍,都是本薪 + 本薪 * 倍數,不要再被騙了.工作不就是讓我們能好好生活嗎?如果工作到影響正常生活,那就得好好思考了,但如果逃脫不了加班的命運,至少在加班費上不能再隨隨便便任人擺佈了.
KK85590 wrote:老闆不喜歡人家準時下班...(恕刪) 我的工作也是設計相關(小美工)之前有待過幾間公司第一間:(擔任設助)我晚上要上課所以就不可能加班都是老闆在加班,我去上課第二間:(美編)時間一到不管事情有沒有做完老闆娘就會叫我去上課(真是好人啊~)當然上班時間我就會很拼第三間:(美編)要加班前老闆早上就會告知然後陪我一起加班到事情做完(因為資料都在他腦裡,他沒陪我我也沒法做)隔天選擇補休或$$第四間:到六點要下班的時候總監才丟工作給你我當然馬不爽,給他隨便做一做就下班隔天跟他吵架有興趣可以參考我網誌吵一吵就把老闆開除了第五間:老闆加收案件搞到要加班當天加到凌晨2-3點吧隔天下午又打電話來要我去上班在電話中還提到我都常準時走.....過幾個月事情忙完我也把他開除了第六間:(現職)不加班,時間到準時走人(現在要準備下班了)PS.我還換真多老闆啊......
我有照勞基法算過,公司一年平均欠我54萬加班費紮紮實實的上下班 + 加班時間每當夜深人靜,一個人在辦公室面對堆積如山的工作和雜事都會捫心自問,這樣下去是為了甚麼? 明明公司絕大多數的人都可以爽爽的正常上下班...不過每當決定不再為五斗米折腰,老闆就給你五點五斗不想為五點五斗米折腰,老闆就給你六斗 持續這樣的循環到最後硬撐了三年半,直到我對這間公司的愛被高層"無為而治"的風氣而消磨殆淨...終究拍拍屁股走人
就是因為資方省加班費的這種短視心態才會讓公司一直停留在OEM,ODM這種階層.公司視員工如糞土,員工也視公司為仇寇.沒錯!你不想幹一堆人等著作,但是有想過新人教育,銜接的時間要多少?教育成本又要花多少?對公司無認同感的員工會對公司有多大影響?(ex:盜取公司資料)老闆很聰明,員工也不是笨蛋.上有對策下有對策."世上沒有不可取代的人,即使是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