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好累,今天算了一下加班費才發現....

拍郎 wrote:
加班費?那是什麼?可...(恕刪)


+1

現在工作幾乎都是責任制、

哪來的加班費?

今天沒做完的、明天還是要做!!

加班要看妳加班的目標是什麼,
如果是新人要多學一點東西,
那是可以多做一點多學一點,
但是如果是重複性的事不會學到新東西的,
那就不要加班。

多花一點時間投資自己吧,
例如把英文跟管理學好,
把自己能力增強之後,
妳的競爭力才會出來,
不要把精力都耗在不會成長的加班上,
公司的工作是永遠做不完的,
一直加班績效並不一定會比較高,
要做對的事還有增進自己的能力,
才是在職場上的不二法門。
Reggie wrote:
唉~ 真的很羨慕德...(恕刪)


更正
在德國沒這條法律
不過有另外一條
只要三次 記得是三次跟主管不合還是不配合上級命令(以合法性來看)
公司有資格叫你自己走人
amy_wang我愛你 &&^^
樓主還有加班費算不錯囉

軟體業少有發加班費的, 責任制OK, 加班費???
看了大家的文章後發現
原來有那麼多的人不了解加班費的定義呀,
也原來有那麼多的公司還在努力的壓榨員工 @@

最近剛好在做公司ERP的加班設定,
在這兒, 就來說說加班費基本的算法吧..

1.平日加班, 前兩小時1.33倍, 其它的1.67倍,
全日上班超過12小時, 12小時內免稅, 12小時以上應稅(謎之音: 逞罰愛加班的人~~)

2.假日加班, 8小時1倍, 超過8小時部份, 前兩小時1.33倍, 其它的1.67倍,
8小時免稅, 超過8小時部份納入每月46小時免稅, 超過應稅(謎之音: 還是逞罰愛加班的人~~)

其它還有一些比較特別的有的沒的算法.

計算是以經常性薪資為基準,
所以平常一定都會拿到的錢,
例如基本薪資, 伙食津貼等, 是加在一起算的,
而不能只用基本薪資去算,
另外不論是1倍/1.33倍/1.67倍,
都是本薪 + 本薪 * 倍數,
不要再被騙了.

工作不就是讓我們能好好生活嗎?
如果工作到影響正常生活,
那就得好好思考了,
但如果逃脫不了加班的命運,
至少在加班費上不能再隨隨便便任人擺佈了.
KK85590 wrote:
老闆不喜歡人家準時下班...(恕刪)

我的工作也是設計相關(小美工)
之前有待過幾間公司

第一間:
(擔任設助)我晚上要上課所以就不可能加班
都是老闆在加班,我去上課

第二間:
(美編)時間一到不管事情有沒有做完
老闆娘就會叫我去上課
(真是好人啊~)
當然上班時間我就會很拼

第三間:
(美編)要加班前老闆早上就會告知
然後陪我一起加班到事情做完
(因為資料都在他腦裡,他沒陪我我也沒法做)
隔天選擇補休或$$

第四間:
到六點要下班的時候總監才丟工作給你
我當然馬不爽,給他隨便做一做就下班
隔天跟他吵架有興趣可以參考我網誌
吵一吵就把老闆開除了

第五間:
老闆加收案件搞到要加班
當天加到凌晨2-3點吧
隔天下午又打電話來要我去上班
在電話中還提到我都常準時走.....
過幾個月事情忙完我也把他開除了

第六間:(現職)
不加班,時間到準時走人
(現在要準備下班了)

PS.我還換真多老闆啊......
好多鮮明的藍
加班有錢
很好了啦
公司一大堆人是責任制的
也就是加班沒錢的
大家也是很拼啊
我有照勞基法算過,公司一年平均欠我54萬加班費
紮紮實實的上下班 + 加班時間
每當夜深人靜,一個人在辦公室面對堆積如山的工作和雜事
都會捫心自問,這樣下去是為了甚麼? 明明公司絕大多數的人都可以爽爽的正常上下班...

不過每當決定不再為五斗米折腰,老闆就給你五點五斗
不想為五點五斗米折腰,老闆就給你六斗

持續這樣的循環到最後硬撐了三年半,直到我對這間公司的愛被高層"無為而治"的風氣而消磨殆淨...
終究拍拍屁股走人

就是因為資方省加班費的這種短視心態
才會讓公司一直停留在OEM,ODM這種階層.

公司視員工如糞土,員工也視公司為仇寇.
沒錯!
你不想幹一堆人等著作,
但是有想過新人教育,銜接的時間要多少?
教育成本又要花多少?
對公司無認同感的員工會對公司有多大影響?(ex:盜取公司資料)

老闆很聰明,員工也不是笨蛋.
上有對策下有對策.

"世上沒有不可取代的人,即使是老闆"
還有加班費可拿真是不錯
我的工作號稱責任制
所以加班是你的事
公司不會給錢
但是公司會給你一堆工作
讓你加班
轉吧~小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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