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Elva wrote:消費券和退稅兩個方案...(恕刪) 有個網友舉的例子很好:假設收入三萬,原本是兩萬存,一萬生活費用那多了消費卷,會不會變成兩萬五存? 伍千加消費卷作為生活費?有好處嘛?實際消費是減少的再者,怎麼排富?講真的漏洞太多了,我舉過例子,一個擺地攤的去工會保個最低薪資,保證有消費卷可以領,但是他的實際收入是多少?他不用繳稅阿!!一百二十萬的限制輕易達成。
perry770 wrote:共體時艱一推企業倒的...(恕刪) 1.除非他不選舉2.除非他不選舉.還想選的話,絕對不能動公務員,還想選的話,絕對不能不買武器(不然選舉經費哪來?)退稅?...稅養公務員都還不夠,還有的退?舉債退嗎?還是要舉債養公務員?為啥一定要發錢給民眾儲蓄?為啥一定要刺激需求..難道錢不能拿去補貼供給嗎?讓物價便宜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