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否恢復髮禁與適當體罰或懲罰?

蘿莉塔天使 wrote:
台灣的教育是參考美國...(恕刪)

蘿莉塔天使這是很困難的事情
原因在於不是不想花時間而是如果你到教學現場就會知道
不唸書的學生一堆每個只想花時間上網跟玩遊戲...............
我的老婆是學校的老師,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搖頭,打電話給家長家長也不太X他
我說看開一點,沒有道德意識的家長他們的小孩通常也都是這樣,你怎樣努力到最後也不過是狗吠火車
盡力就好能開導一個就算一個吧!
在這種狀況下
再花一次時間得到的效果就好像對牛彈琴,老師跟學生也沒有這樣多的時間吧!
大學生都會蹺課了更何況國中生

老實講我是希望廢除聯考跟基測,讓學校活化教學,百花齊放這才是正確的選擇,而道德則交給家長自行教授,讓學生在學校自行選擇想要念的書,自己選擇了體育那就好好把體育學好,不來學校則由全體家長教師學生代表舉行投票,讓家長帶回自行教育,才可能維護其他學生的權益並讓家長學習負責,不要全部丟給學校,畢竟小孩又不是學校的小孩,生而不養何必生?

現在的問題在於
家長不想負太多責
老師不想上法院去
教育部能推就推卸
造成整個台灣的環境
只剩下有錢人有教育的未來

然後再把一切怪給學校的教師,真是方便,自己不學好、家長不教好,竟然怪給每天苦口婆心念學生的老師?殊不知台灣人最糟糕的就是公共道德,違規不斷樣樣都來。

難道看不見路上亂停的車輛?
這些車輛亂停的行為就是台灣家長最寫實不負責任的見證,怪給台灣教育跟老師?怎麼不怪台灣家長的劣根性太過嚴重,方便自己侵害他人的權力,小孩從小就從父母親身上學會了,老師教有用嗎?我是有個大問號在腦袋裡面。

說老實話 :

台灣人改改自己的道德意識才是真正能解決整個社會混亂情形的關鍵,胡亂停車根本就是落後社會的現象,印度、菲律賓及東南亞國家還有非洲未開化國家才可能會有這種奇怪的現象,問題是每個家長都習以為常,只能說當眾人習以為常之後就不是問題嗎?

不要再怪任何人了
每個家長從自己做起就不會有這些問題發生,當你要怪學校老師之前真的要問問自己,自己是否能夠達到基本的道德標準?沒有?那...................................

小孩就會從你身上學到不該學的習慣,老師如何教都是無法改變小孩的習慣,因為小孩最開始的偶像是自己的雙親,偶像怎樣做小孩就怎樣做,家長自己都做不好了,最後竟然要求老師把小孩教好?觀念改改吧!老師根本不可能改變這些小孩的習慣,因為小孩一回到家他的偶像立刻做出跟老師教授相反的事情。你要小孩選擇相信誰?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的選擇大部分都是家長,所以台灣的家長真的要再教育,這些打人或有問題的小孩家長真的該教育再教育。

那些打人的小孩也真的可憐,長大後可能就進入黑社會或是賣X,終其一身都不會有好下場,問題是該怪他們嗎?該怪的是他們的家長吧!這些家長讓他們的小孩從小就沒有退路,只能模仿父母親靠暴力跟欺負他人來發洩自己不安的心,不然他們能有何種方式發洩自己的心情?難道不是從家長身上學到處理事情的方式?

體罰不體罰都不是大問題,因為最終的目的都是希望小孩能改正他們的行為,所以要不要體罰真的不需要討論,法令禁止體罰就不要體罰,問題的癥結在於有沒有其他替代的方式可以處罰學生限制學生出現不當的行為,據我的瞭解現階段的國中小應該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方式,這才是癥結所在,沒有任何合法有效用的處罰的方式還叫做教育?

有人可能會說記過,那我反問一句:「記過能對學生有多大的效用?記滿三大過會怎樣?」,結論出來了,記過沒有效用,剛開始可能有用,學生變得比較聰明之後,你記他十五大過也沒有效用,記一百支大過也沒有用,因為又能怎樣?

沒有任何合法有效用的處罰的方式,那你不是要老師天天上法院?學生天天罵三字經?家長每天罵老師?老師每天放棄學生?現在台灣教育的現況不就像是我上面講的一樣,這也是花蓮那所國中校長根本對學生跟家長無輒的原因,家長搞不好還可以反嗆一句 :「你敢叫我的小孩強迫轉學我就告你。」

陳曉英 wrote:
蘿莉塔天使這是很困難...(恕刪)

老師天天上法院
你知道為什麼學生會罵髒話嗎
因為他知道你拿它沒辦法

如果你敢告他
他嚇都嚇壞了
其他人看到不會覺得說
千萬別亂罵人
不然就跟他一樣被告嗎

事情別只挑輕鬆的做
lsypopo001 wrote:
老師天天上法院
你知道為什麼學生會罵髒話嗎
因為他知道你拿它沒辦法

如果你敢告他
他嚇都嚇壞了
其他人看到不會覺得說
千萬別亂罵人
不然就跟他一樣被告嗎

事情別只挑輕鬆的做


  這位仁兄如果罵人的學生是好幾位的話,老師光上法院就好了課也不用教了
如果學生罵老師,老師連處罰都不可以的話,還需要花很攏長的時間打官司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跑過法院,在台灣打光司是很攏長的,而且如果同儕之間
是很容易互相影響的,只要有一位帶頭可以罵老師就會有二就會有三,
當過學生都應該知道同儕的力量是很大的,萬一超過十幾個人一起罵難道一起告嗎?
老師光跑法院我看書都不用教了囧。

  髮禁我個人認為真的沒要必要去約束,畢竟學生時代都愛作怪,越禁會越想作怪

-----------------------------------

  這是我再另一篇打的

  我個人覺得合理的處罰是允許的,因為現在連罰站都不被允許了
我親人跟家人也有人在學校任教,也很清楚現在教育的困難在哪邊
有時候適當的處罰,會讓學生比較快有明確的問題知道自己原來這樣子做是錯的,
知道這樣子原來是會被處罰的,畢竟在青少年的時候如果全部都要用規勸
哪我想很多時候一堂課都不用上了,全部都用規勸就好了。

  如果學生上課大聲喧嘩規勸就是不聽的話,難道就是整節課在勸導他們嗎?
或著學生上課打牌、下棋、打電動、講手機、吃零食、看漫畫、嬉鬧
嚴重已經影響到想要聽課的同學,難道還要慢慢的一位一位勸導嗎?
這樣就倒楣到哪些想聽課的學生了嗎?想聽課的學生也是有受教權的
有些時候適當的處罰,不僅僅是為了要讓學生錯在哪邊,
也要顧慮到別的學生的想法跟許多想聽課學生的受教權,
如果整節課都花時間在規勸的話,請問學生還需要上課嗎?
適當的懲罰,我想應該是合理的而非全面性的去禁止。

  我是贊成適當的處罰,適當的處罰不外乎勞動服務、或著罰站
或著罰寫諸如之類的,但是現在只要稍為處罰就會被認為都是體罰緊接著就是去申訴,
投書媒體跟教育部逐漸的老師教書的熱誠也會漸漸的冷卻的,會變的逐漸保護自己而忘記原本的熱誠了。

  因材施教真的很重要,畢竟一套標準不見得適用於全部的人。

  當然家庭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單靠學校方面效果是有限的
不過此討論串是在討論體罰跟髮禁,故就不在此討論內了,以免偏離主題。
我覺得不要用「體罰」這個字眼,而是用「處罰」比較好!!

學生真的不應該有過度的自由,在心智未成熟的階段,本來給他個有限的框架會比較好。

但是重點在於老師不見得要用拳頭吧!!拳頭的力量誰能控制??

但是假設用「跑操場」之類的,我覺得又沒啥用,如果學生不跑,或是用走的,你又奈他如何??

乾脆學軍中那一套,已經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就先進關禁閉,回來後再不行,送明德班,來對學生做行為矯正,這樣分管訓階層不是比較好??這樣比較不會讓其他同學的權益受到影響,老師也盡到管理的效果。當然受處分的學生也得到應有的懲罰。

至於由「禁閉」還是「明德班」(這只是舉例)做行為矯正內容也要符合未成年人的內容,由專業的特殊行為教育者來矯正,比較好。(乾脆由人本來接管,他們不是很厲害嗎??讓我們看一看他們的功力便知曉)
lsypopo001 wrote:
陳曉英 wrote:...(恕刪)


先生你真的是不瞭解教育不然不會說這種話
每個學生都告?你當真嗎?............................
那台灣的教育就真的完蛋了
2009-04-22 16:21 by 汎用貓型兵器

講那麼多我只問你一句啦
你敢不敢明確向教育部或主管機關表達你反對零體罰的立場?


我發覺你對我有很大的不滿喔
請問我是哪一句話 得罪了你 請指教



你所謂的 <明確向教育部或主管機關表達反對零體罰的立場?>
是指具名向教育部寄信或寄存證信函反對零體罰
讓教育部寄還原信給校長 要求校長跟我好好溝通
還是要我貿然跑到教育部長面前大聲咆哮 拉布抗議 表現老師敢衝撞的勇氣
還是你另有妙法




如果絕大多數教師不敢不願不能在這個問題上表達正式的看法,這個社會很難對教師會有多大信任
人本對他們相信的事(先不論他們主張是對是錯),會去推動溝通遊說,也會照他們的理念去辦學
廣大的老師們呢,除了在網路匿名罵人本罵學生罵家長罵社會
請問我有哪一句留言有 罵人本罵學生罵家長罵社會 請指教


至於網路匿名




我的圖像可是我本人喔
很少01板眾
敢用自己個人照
來對發表文章負責吧


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抱怨抱怨再抱怨
有拿出什麼具體作為嗎?有認真去向對的人溝通問題嗎?有的話請告訴我修正我錯誤的觀念


我現在就在跟01板眾理性討論 完全不做人身攻擊

我只看到老師們不斷把問題簡化窄化然後把怨恨對人本發洩


老師會讓你不滿
人本會讓某些人不滿
都該檢討

彷彿這樣就可以完全對教育體系和教職員素質不足的問題抹消

從沒這個意思 我只是個被教育者 隨時在自我檢討
反正老師都是對的好的,現在會這樣全是人本害的

現在的教育問題 很多人都要負責任 老師 人本 家長 社會 記者 都該檢討
我對這種態度非常不以為然
人民納稅養老師本來就是把問題交給學有專長的人去處理

你說的對
難道要每個家長都把要學生教的乖巧上進然後恭敬的獻上教鞭:請好好教訓他
然後老師們才會欣慰的覺得師道長存???
孩子的教育需要家長和老師一起努力
被教育者 wrote:
2009-04-22...(恕刪)


小孩子是誰的????

法律根本沒有給老師管教權,一些大教授說啥教師有管教權那等於是X話,法律上管教權根本不能移轉給教師,既然不能移轉教師,只要教師上法院大概都是輸定了,所以我才說教師不應該體罰家長也不能將管教權轉移交給老師,這是法律所規定的事情因此老師依照法律是不能接手家長的管教權,就算家長跟老師簽同意書也無效,因為管教權不能轉移,上法院教師一定輸

如果連以上那點都不知道卻要老師負責,那表示你沒有深入去瞭解,現在的法律對於學生的保護是非常的多,沒有管教權卻要老師跟家長共同負責?這會不會搞錯了?這不是拿來當做替罪羔羊嗎?所以社會大眾每次只要有事情都拿這替罪羔羊來當做批判的藉口,卻根本搞不清楚老師依照法律是沒有管教權,甚至連搜書包都不可以,不要聽一些專家講啥教師有專業管教權,管教權就是管教權,教師沒有就沒有,還弄出一個教師管教權,唬弄嗎?你要教師負啥責任?責任是家長該負責的事情

沒有管教權卻要老師管學生?出事情要老師負責?海批老師?所以我才說台灣病了,要老師教學生卻不給管教權卻唬弄出一個專業管教權?能不給管教權不是你我說了算,這是要法律明文規定且有判例才是,在沒有法律明定教師有管教權的大前提之下,教師只要做超過教師該管的事情,都會出問題,只要有人往上捅,管你教師做得對或錯往往都是錯,因為教師根本沒有管教權,沒有管教權教師憑啥管他,所以越來越多教師不會去觸這霉頭,也越來越多的學生被放棄。

對任何事情都要追根究柢,不要跟著一堆人走,弄清楚管教權是啥再來說老師應該怎樣發揮他的功用才是,明明法律上就不允許做的事情,大家卻用社會道德管教權的壓力要求他們做,這不是有問題是啥?你要一個好老師冒著觸犯法律管教權的風險去替家長實施專業管教權?

為何我這樣清楚?因為我的老婆差點就被告,仔細研究最後竟然才發現教師的專業管教權根本跟法律互相牴觸,那是一堆教育教授所弄出來的名詞而已,真的走上法院那教師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敗訴的路。

法官如果偏袒教師那就是教師無事
法官如果公正依照法律判決...........
嘿嘿
事情就大條了

要講人權就要尊重法律

要搜學生的書包就應該合乎法定的程序------>搜書包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要體罰就要有法律允許沒有就不該做.........---->體罰會成為不適任教師..
要老師管教學生就該給教師足夠的法律
沒有就不該要求教師取代父母親的管教權
沒有法定的管教權?大家要老師負啥責任?
一堆大教授提出
啥侵權移轉說?啥相對義務說?來補充教師將一些師範院校的教師洗腦成以為自己有管教權
法律有沒有規定?
沒有規定你不是要老師觸犯法律?
還是大家認為老師比法律大???
法律沒有規定教師可以替代父母親實施管教權
小孩是家長自己要負責任
這是不該有任何藉口的事
本來就是自己的孩子自己要去管
居然想要叫老師管
如果都用忙來做藉口
那就別生了
好吧...所有的老師們!!!!就全部丟給家長吧!!!!
這樣子老師不就會更成為所有人批鬥的對象!!
因為老師都不用管小孩了...只要說不聽,就請家長來
所有問題都丟回給家長了..

然後所有家長開始說,現在的老師都不負責任!!
到最後有問題的都是家長,家長才是萬惡之源

所以體罰家長吧

















我來亂的,別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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