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妹妹公保喪葬補助費不投入辦喪禮

clwu5724 wrote:
所以保險費用是亡者繳的,受益人是亡者?

保險人也是亡者?

你有看懂我上面兩則文章嗎?

喪葬補助津貼,根本不能算是保險理賠,也不能說繳保險費者的就是這筆喪葬補助津貼的受益人。

這筆喪葬補助津貼,是針對被保險者,過世親屬的全家喪葬補助,即使全家有數人有資格請領,也只能由一人代為請領而已。

ykd521 wrote:
你有看懂我上面兩則...(恕刪)


公保可以領,繳 21% 所得稅的人,為何不能領?


為何退休的人,不能領?

為何一家有公保,有勞保,就可二個人領?


為何不是每家遇到這種事,不管有沒有保險,應該都可以領?


有繳保費才能領,是補助繳保費的人,間接才是補助亡者!

就是怕繳保費的人,沒錢辦事,所以才有此福利!

clwu5724 wrote:
公保可以領,繳 21...(恕刪)

誰跟你說可以有兩個人同時請領喪葬補助津貼 ?

再次提醒喪葬補助津貼不是投保者個人的補助所得 ,而是亡者家屬全家喪葬費用支出的補助 ,即使全家只有一人投保 (公 ,勞 ,農 ,軍 ,工 ),配偶 ,父母 ,子女亡故 ,都能全家獲得補助 ,這是政府的德政 。

ykd521 wrote:
你完全誤解喪葬補助津貼的意義,這筆費用雖然是樓主妹妹有公保所申請而來,但是對象是投保者的亡者親屬,也就她的父親,


誤解的人是你喔,
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
喪葬補助是屬於第三章保險給付 的第六節。
所以定義上他是一種保險給付,
既然是保險給付,那就是給付給受益人,
而同法第七條規定,被保險人之受益人,除死亡給付或遺屬年金給付外,均為被保險人本人
所以喪葬補助的對象,就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就是妹妹。而不是父親。


ykd521 wrote:
這筆喪葬補助津貼,為何是所有勞保,農保,公保,工保投保者都能請領,但只能擇一人請領,為何只能一人請領?就是因為亡者是大家的父親母親,不是請領者獨有的父母親,所以這筆補助,不是只補助請領者的個人支出。


之所以限制同一種保險只能由一人請領的原因,
我前面說過了,
是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以及控制風險而設計。
跟是不是保險給付無關,
因為它就是保險給付。



ykd521 wrote:
你完全誤解喪葬補助...(恕刪)

那為何樓主不用繳??
那為何只有妹妹要繳??
即然是補助同一個父母
為何不是所有子女都要繳??
vivian93 wrote:
誤解的人是你喔,
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法,
喪葬補助是屬於第三章保險給付 的第六節。
所以定義上他是一種保險給付,
依...(恕刪)

我幫你把條文po出來好了:
第 六 節 眷屬喪葬津貼、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第 34 條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貼:
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
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
(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
(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
符合請領同一眷屬喪葬津貼之被保險人有數人時,應自行協商,推由一人檢證請領;
具領之後,不得更改。有協商不實,致損及其他被保險人權益時,由具領人負責。
被保險人之生父(母)、養父(母)或繼父(母)死亡時,其喪葬津貼應在不重領原則下,擇一請領。

你說的很詳細了,但一堆人老是鬼打牆的卡在「喪葬補助就是要把錢都拿出來用在葬禮上」!無言…
公勞保條文都清楚的條例出:喪葬津貼,而非喪葬給付,更非喪葬專款,「津貼」的意思懂吧!
公勞保是在照顧「被保險人」能安穩、安定的生活及增加福利為目的,
但眷屬過逝有可能你辦葬禮錢不夠,所以可視喪葬津貼為喪葬補助;
或辦完葬禮後而導致生活困頓,所以可視喪葬津貼為生活補助!
因此不需要憑發票支付,也不需要餘額繳回。
總而言之就是給被保險人的津貼…,而不是所謂全家人辦葬禮或死亡眷屬的葬禮專屬費用!
而多人同種保險產生的紛爭是誰領的問題,
公保比較硬,你們喬好了再來領,所以才有「協商不實,致損及其他被保險人權益時,由具領人負責。」之規定,
有些單位的請領單上甚至得出具同為公保的其他家人的同意書!
勞保比較彈性,喬好再來領,喬不好主動用最高金額平均後讓你們各自領。
所以理論上是領完後各自應該都有均分好的喪葬津貼,
至於作為葬禮費用或生活費用,我不管。

如果獨生子女、2人以上手足情感融洽,樓主文章的困擾不存在,各位的爭論也不復存在!
而此樓問題就在於…2人以上手足情感不佳!(即使之前感情良好也可能在照顧父親心力交瘁下產生怨懟之心)
樓主認為妹妹未能善盡孝道,碰巧她有喪葬津貼,所以該多付錢彌補,
而且樓主又認為喪葬津貼就是要全額用在葬禮,才又衍生出費用計算問題!

家庭感情不睦、一方收入較少希望少出但卻期待落空產生情緒、或理所當然的心態認為誰領得多就要出得多的心態,
皆可能產生糾紛,除了此版的一保一無外,尚有:
1.家人同種保:領了獨吞或只拿出部分用分作為葬禮費用!
2.家人不同種保:領比較多的人該全出或出多出少的問題!

而各樓所持的論點也可看出各樓主對家人或親人的親密度、和諧度,
領多領少不是問題,主動付出(錢或心力)才是關鍵!

我家的狀況是1公2勞,我勞保保費高由我具領,
但都主動說好全拿出來加上老爸的遺產,等辦完葬禮後剩餘的錢均分。
ykd521 wrote:
...這筆喪葬補助津貼,是針對被保險者,過世親屬的全家喪葬補助...(恕刪)



你上面這段論述的依據是什麼?自己想像的?

ykd521 wrote:
你完全誤解喪葬補助津貼的意義,這筆費用雖然是樓主妹妹有公保所申請而來,但是對象是投保者的亡者親屬,也就她的父親,理應優先從父親的喪葬費30萬中扣除這筆補助後,剩餘的才是喪葬支出費用,亡者遺產再扣除喪葬支出,剩餘遺產在平均分配。...(恕刪)



你哪來的自信?
麥司 wrote:
你上面這段論述的依據...(恕刪)


是啊!依據是什麼?

應該把midseven5544 和 vivian93 的文章複製,碰到鬼打牆的就貼上,

這裡有沒有文章每頁置頂功能,專治鬼打牆!

啊!不對!如果有這個功能,鬼打牆者也會把謬論置頂,這樣會不斷輪迴,永世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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