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sean0929 wrote:
有少部份的無辜者的確經由所謂合法的程序中被奪走了生命,死刑,也是一種殺人.殺錯了人,就是一種集體式的謀殺案.


那你說說看
殺童案的犯者是怎麼個無辜法?

六十多個死刑犯中
我相信不免會有證據還有疑義的案子,這些暫緩執行,多數人不會有意見

但是還有更多的是證據確鑿,毫無疑義的案子
為什這些死刑犯不快快執行
政府根本就是以拖待變,無視民意,公然違法!!
sean0929 wrote:
然而,有少部份的無辜者的確經由所謂合法的程序中被奪走了生命,死刑,也是一種殺人.殺錯了人,就是一種集體式的謀殺案.


那這就是司法改革這塊了,由此理由並不足以推導出死刑該被廢止的結論.而這樣的說法
亦無法合理化現在廢死團體阻撓死刑執行的不理性行為.
o76134 wrote:
六十多個死刑犯中我相...(恕刪)


就我一直問的..
陳金火殺了人又把人吃了...無辜在哪?冤在哪?
吳敏誠殺了人關幾年假釋出來又殺了...無辜在哪? 冤在哪?
曾文欽殺了這個孩子之後,等著被抓,還打算沒被抓要繼續殺,而且還想好要挑老人小孩殺..無辜在哪? 冤在哪?


有冤案,請往司法改革走..
證據確實的,請不要假輕高道貌岸然的說那些高調,
還是說你認為未來你灌輸給下一代的道德觀念可以是"殺了人不用償命..關幾年就好"?
還是說你認為給下一代的道德觀念可以是"殺了人的代價只是關幾年...殺人犯的命很可貴..被害人再說"?

這樣看起來我真的覺得..
比那些主張廢死的假輕高言論
執行死刑所帶來的教育意義和道德意義實在了些.

斬首示眾也許古老,
最少很清楚的表示了什麼叫作秩序,
最少很清楚的告訴下一代什麼叫作道德什麼叫做公理正義.
甚至,
最少算是道德教育的一種手段.

廢除死刑..
針對殺人者這部份,你能給下一代什麼樣的道德標準?

至少在廢死的人的身上.我聽不到也看不到.有的只有那些道貌岸然的假面具.
我聽你在巴噗啦!國家機器勒.國家機器已經被廢死控制了啦.死刑被阻擋了.才發生今天這樣的殺了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的觀念.這無辜男童的家人還要繳稅養殺他兒子的殺人犯哩.天殺的.為何我們還要繳稅養這些人渣.叫他家人來養啦.我欠他的喔.為何不把這些錢幫助弱勢的人呢.卻要養這些比畜牲還不如的人渣.
出來說清楚阿.出來共阿.氣
sean0929 wrote:
如果從犯罪嚇阻來看..以國外的統計資料來看,是很難導出死刑具有嚇阻殺人等重大暴力刑案的發生這種結論來的,以國內來看其實也是.近十年來雖然開始停止槍決,但重大暴力案件發生率還是在下降.當然,死刑之所以存在不全然是想嚇阻未來的殺人事件,很有可能是因為其它因素.畢竟對所有人來說,死刑的存在是本來就存在的,是一種古老的刑罰,每個人從出生以來就在各個不同的故事和案例中不斷地看到各種死刑.自遠古時代以來的當權者便常常公開地以很多合法地理由處決人犯.相反地,質疑國家機器擁有權力可以殺死人民是一個比較後來才產生的概念.不像死刑,死刑對大部份的人來說是一個如同空氣一般的存在,是本來就應該有的,幾乎是先驗的.人民如此渴望國家機器擁有殺死人民的合法性,其實是很奇妙的事,人民渴望國家機器殺人,來確保大部份人民的安全,這也是國家機器最輕鬆的一種作法...尤其這種權力並不是一開始由人民交到國家機器手上的,但他也是一個目前存在的現實,廢死聯盟成員如果無法突破這個現實,可以預見的未來廢除死刑還是會在民意投票中居於很低的支持率.廢死聯盟從司法改革出發,他們的對手是國家機器,他們擔心的是國家機器因為管理失當,就殺掉一些人來獲得其它人民的支持.而反廢死的人民,他們的對手是各式各樣的恐懼,而且有一部份的恐懼,的確來自於國家管理失當,他們的信心來自於只要我行事端正,再殘忍的死刑都會與我無關,然而,有少部份的無辜者的確經由所謂合法的程序中被奪走了生命,死刑,也是一種殺人.殺錯了人,就是一種集體式的謀殺案.

sean0929 wrote:
如果從犯罪嚇阻來看....(恕刪)


民主就號稱國家機器就民選出來的
就算用公投那些人的命運會改變嗎
難怪有說台灣民主就笑話的

sean0929 wrote:
如果從犯罪嚇阻來看....(恕刪)


死刑有沒有用
看新加坡跟台灣在重大刑案 私槍 毒品 的差異
應該就清楚了吧

kantinger wrote:
民主就號稱國家機器就民選出來的
就算用公投那些人的命運會改變嗎
難怪有說台灣民主就笑話的


所以公投出來的結果不如您的意,台灣的民主就是笑話?

還有,新加坡的那部份,說真的我一直看不懂你在寫什麼,如果您
有希望我回應什麼,麻煩請補點內容.
犯人事先上網查過 殺人 罪不重

就是廢死團體造成的


Irene1058 wrote:
7.實現社會正義...(恕刪)

應報的中心思想就是公平正義呀
"果"報是神的領域了 人給不起的

至於撫慰受害者家屬的部分,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迷思,我們當中絕大多數人都不是被害人家屬,生活裡恐怕也不常見到有這種不幸遭遇的人,可是卻"想當然爾"地假定他們都是一心致人於死地的復仇者...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而且這樣的主張隱含著一個邏輯--如果被害人家屬心胸寬大或是被害人跟家人的關係相當疏遠,甚至是無依無靠的時候,我們還有沒有立場判加害人死刑?

事實上,社會上的事情往往就如陳俊生那件案子一樣,明明受害者的母親都已經原諒他了(原因不明),旁人還是會忍不住衝出來呼他巴掌.我想我們都要有勇氣大方承認,之所以支持死刑,是因為犯人冒犯了我們的正義感或安全感,是"我"想判他死刑,如果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老是拿被害家屬出來當擋箭牌,其實這當中反映的,可能是另外一種偽善.

如果我是廢死聯盟的,惡劣一點,就抓著這一點去找受害家屬做民調:
"你們一定要殺人償命才甘心嗎?"
甚至去執行槍決的現場做"出口民調"
"這樣你們滿意了嗎?"
答案其實不重要
數字或高或低都有很多把戲可玩...

當然,受害家屬"真正的"想法還是很重要的,所以這次最高院的死刑辯論才會特別保留時間讓家屬表達自己的看法.不過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電視上一些號稱反廢死的名嘴,老是以受害者家屬的代言人自居,然後他們的言論會在不知不覺之間,塑造出一種"假象"--
"是受害者家屬亟需報仇雪恨,而我們是幫他們贊聲的正義之士!"
真的是這樣嗎?就我聽起來,比較像是把受害家屬當成"免洗手套",以免弄髒自己的手而已.

就我的認知,死刑的"意象"應該是--
如果被害家屬想要報仇,那我們就和被害家屬一起握著刀柄,將刀緩緩插入受刑人的心臟
如果被害家屬無意索命,沒關係,該做的事情我們還是要自己處理
怎麼會把責任推給受害家屬,然後把自己的角色"淡化"成圍觀看熱鬧的鄉民呢?

要是更理想化一點(以下為構思中的劇本的梗,請勿盜用)
以後我們的身分證上應該都要附加震動功能,就像在咖啡廳點餐拿的號碼牌那樣
每當政府執行一個死刑,身分證就會震動一下,提醒我們:
剛剛我們"一起"殺了一個人唷~!
如果沒有這種參與直接/間接殺人的"現實感"
那我們討論的死刑 可能不是同一個死刑

死刑 應該是比想像中更有重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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