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哥被正新輪胎的少東告了! 內有新聞連結(仗義哥在36說了來龍去脈! 另一留言在221樓)

好險我從來都不用某家的輪胎

太可怕了

相信這家輪胎有個外號大家都知道
fet662020 wrote:
原來有一個跟你和解阿...(恕刪)


不是早就通通走路了嗎??怎麼現在又公告才三人走路...?

liu-jason wrote:
這位大大,認真的問您...(恕刪)


要是我 應該只會一個人 身上再藏些小傢伙 請該公司主管秉公處理...
這位網友是在對我回應嗎?怎麼好像是又好像不是?算了~沒差拉~

geraldstukov wrote:
這邊有幾個看來是領正新輪胎的薪水
所以偏袒程度
讓人看不過去


我是阿~我一開始就公開的說啦~

看我的留言我講話應該夠中立吧~


geraldstukov wrote:
既然24小時有人上班
為何不能去陳情?


24小時有人上班是沒錯阿~

但是我是指一般員工~沒有階級的作業員~譬如我

能夠處裡事情的都是上常日班~就好比要去應徵一個工作~都知道要早上去應徵~

難道有人應徵是晚上來應徵的?(特種行業除外)

geraldstukov wrote:
全村如果沒有生氣
那圍觀有錯嗎?


賴先生說:這件事情當天美港村很多人知道~所以是附近看熱鬧的村民~他也沒說全村都在生氣阿~

"圍觀"也是賴先生的說法~

geraldstukov wrote:
對於法人是小事?
別開玩笑了
對於商譽來說
這可是大事
整家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了
上了新聞了
哪天哪個網友出面把你們公司產品都寫出來
並且抵制
你說
這是不是大事情?
只是不適合公司出面
所以用其他名目來進行
來找看看正心有哪些產品..


我指的小事是指以一個公司有股票上市上櫃~並且在國內外都有工廠~員工有數千人~

而其中幾個小員工出了苞~以公司處裡事情的層級來講~確實是小事阿~

你了解我說的意思嗎?我並非指商譽~
(若以公司輪胎出問題遭廠商客訴~跟員工下班滋事比起來~公司一定以輪胎為重)

當然對於商譽來講~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譬如網友說要抵制之類的)

當然我不知道對商譽會帶來有多大程度的影響~因為我是小員工嘛.....

正新有網站~咕夠一下就知道了~或是打MAXXIS也可以~
fet662020 wrote:
這位網友是在對我回應...(恕刪)


請問一下
有網友PO大門圖片(554樓有人PO)
如果說是堵人堵車...可是大門直接就接大馬路了
仗義哥的人馬怎麼堵? 要堵的話 是不是堵人的人要站在大馬路上了? 這樣不是會影響大馬路的交通?

還是那批人只是站在大門的兩側?

海斯勒 wrote:
跟顧門口的說要找一個主管很難嗎


歪哥版:當然困難阿~就好比我假藉名義去偷看辦公室美眉一樣困難~

正經版:因為已經是下班時間~所以該主管可能已經不在他的位子上~

再加上辦公室人都跑光啦~要問手機號碼也找不到人問~
(上班時間都不一定馬上找的到人~公司太大了)


Mask W wrote:
不是早就通通走路了嗎??怎麼現在又公告才三人走路...?


阿災?我也是看新聞的~

可能是因為一個有和解的原因吧~我猜的....

公告的速度可是超乎意料的快呢!!
Mask W wrote:
要是我 應該只會一個人 身上再藏些小傢伙 請該公司主管秉公處理...


這不是好的選擇喔..........

fet662020 wrote:
阿災?我也是看新聞的...(恕刪)


藏小傢伙 是怕一個人去被對方主管陰...
如果去水泥廠 可能就不會一個人了 因為可能直接被幹掉當水泥料...

Mask W wrote:
請問一下
有網友PO大門圖片(554樓有人PO)
如果說是堵人堵車...可是大門直接就接大馬路了
仗義哥的人馬怎麼堵? 要堵的話 是不是堵人的人要站在大馬路上了? 這樣不是會影響大馬路的交通?

還是那批人只是站在大門的兩側?


大門是斜進去的~如下圖...

fet662020 wrote:
大門是斜進去的~如下...(恕刪)


早上做的 跟晚上做的

能算一件事情嗎

當天到底是不是去賭人

我想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很多人提出的疑問 不解答也沒差

我們等看判決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liu-jason wrote:
哈哈哈,語無倫次囉!

說啥回啥我都看不清囉!

別自命清高囉,我有哪句是穢言,如果有汙染到您小小的心靈,我道歉,對不起!

不敢作答就是不敢作答,扯那麼多!

要不給您自由發揮作答,同樣問題,請作答吧!!

沒作答就是小峱峱呦!!


liu-jason wrote:
拜託!

請仗義哥派個有邏輯思考的大將出來吧!

話是很多,但無重點,讓人很難回答!

準備要出來參選啥代表或委員的人,身邊一定要有大將,快換掉吧!

晚安~~睡覺去囉!


都幾歲的人了
還在那邊幼稚的心態?
你怎不覺得自己的語文有問題?
既然你看不懂
就給別人看好了
反正在這邊
你喜歡怎樣就怎樣
既然是當事者
還是同部門的
那就等著看吧

再者你算哪個蒜頭?
為什麼要回答你?
等你最少有點邏輯概念
再來發言吧
(黑名單+1)

話說
現在打人還要上來消毒...
還真累..

工作都來不及了
還可以上來留言
福利真好
沒動手打人就好了呀...

連個說話方式都自以為是的..
只能說見識太少
回去再去讀個三五年再來吧

等判決下來

PS:關於在網路上發言,如果涉及人身攻擊,可以提出公然侮辱罪與毀謗
案例: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二年易字第二三六號判決
再者
這兩條都屬於刑法
皆為告訴乃論
"仗義哥"如果有在看
跟你說流程怎跑
先去離你家最近的警察局備案
拿出證據(這方面要你自己印)
提出公然侮辱罪與毀謗的告訴
再來就等候出庭
很簡單吧~

幫你把全部都整理好了
你只要列印下來就可以了

備份檔案
附加壓縮檔: 201111/mobile01-bccc3cf9afabfa166ddf3d6e8d562eb2.zip

幫忙幫到這剩下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忘了跟你說
這個不用請律師
公家的檢察官會幫你處理

再補充一點
關於如果該出言不遜者
為"當事人"可使用加重刑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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