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 遭錯殺 沉冤 十五年 司法.........


pocoGT wrote:
事實就是這樣...事情是在你當權時爆發,遇到了就是你的事

不然李登輝幹嘛為了228道歉不下數十次??


政治人物道歉只是最基本的..

現任官員為以前政府犯的錯倒歉, 本來就是責任, 因為他不是以個人身份道歉

而是以代表國家政府的角度來道歉..難道卸任官員還代表政府嗎?

只是政府這個大體系似乎沒有得到教訓..大家不要認為這件事跟各位無關

因為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不是說已超過刑事追訴期??

我就說江爸爸當初應該來個非法正義

手刃這些仇人才對!!

這些人等下地獄,大概也會在底層受審!!
有人知道那個騙他下跪的"教官"是哪一位嗎??

還是人肉他出來,真想看看這個筷子 手的面目!!
國防部裡面都是米蟲~~
國防個屁...
...
這位mp 211 弟兄,江國慶收押是在 桃園 空軍 八德監獄 ,負責行刑的是 空軍 防砲警衛部隊 的3名阿兵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51201/IssueID/20110130
mp211bb wrote:
看到一個只要上螢光幕...(恕刪)
有是些人每每遇上別人的不幸遭遇,
就非常冷血的拿來做為鬥爭的工具,
這幾個固定帳號那一次能針對事實?



rexjian wrote:
所以總歸一句任內破案...(恕刪)
吵完了沒啊......

快點想想怎麼讓那些畜生付出代價才是真的吧
willk wrote:
政治人物道歉只是最基本的..
現任官員為以前政府犯的錯倒歉, 本來就是責任, 因為他不是以個人身份道歉
而是以代表國家政府的角度來道歉..難道卸任官員還代表政府嗎?
只是政府這個大體系似乎沒有得到教訓..大家不要認為這件事跟各位無關
因為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恕刪)


非常同意willk大大 +1

有些人還活在"德政"時代 .

以為現任長官道歉就了不起 , 真的很好笑..

道歉究責賠償 , 都是現任"應該"做的 ! 太慢了 . 真的 .

有些居然還全推給前任的..就更好笑了 . 看一下"比例原則"吧 .

那兩個前後任國防部長 , 現在還領18%爽歪歪 , 堅不認錯.....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吳宗仁 wrote:
天天都有人去監察院喊冤
然後呢?
每個人都被受理了嗎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一個人喊冤卻提不出證據
受理一個後萬一發現根本沒冤枉怎麼辦
情是圓的 法是方的
不可忽圓忽方
所以必須按照法定程序來走...(恕刪)


妙哉~
談到前朝為何沒撤查這件冤案,
就說『必須按照法定程序來走』;

現在偵破冤案了,
如何懲處違法失職人員,
怎麼就不是按照法定程序來走,
而是不重判就是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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