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是用右腳開車...還是雙腳開車...應該不會是左腳開車吧= =''

中川翔子 wrote:
那你也來PLAY認識一下吧~
讓我試試01的新玩法

我都請朋友做了

你卻做不到
那我還是叫你菜B喔

口說無憑,我就當你是在硬凹裝老

菜B
2006的比你早整整5年耶
中川翔子 wrote:
男子漢說到做到

我是菜B

學長好!!

但我不知道
是真不會還是假不會
不然翻了也是浪費我時間

我要的就是這個誠意

很好!
我期待你的說到做到!

豬在台南 wrote:
你說的, 跟我用的,...(恕刪)


這樣開車就是要保持敏銳的行路控制, 如何敏銳? 也有說過....

你們不同意, 那就不奢求你們同意!
但是別說錯誤! 不正確!



雙腳開車絕對不是技術,就這樣.

連敏銳的行路控制都出來了......你真的滿肯定自己的駕車技巧.

我從沒說過雙腳開車是錯誤的....但你別說這是門技術.


至於你其他的回文....基本上已經跟此主題沒什麼關聯了....


不要為炮而炮嘛
我想找會檢視人家註冊日期的"哈雷大" 你跑哪去了?

夏希夏井 wrote:
雙腳開車絕對不是技術,就這樣.

所以這裡是一言堂?

你們都對? 別人都錯? 是這樣嗎?




不對是由誰來定義?

你就可以定義?

這個動作跟闖紅燈一樣? 讓你一眼就知道錯了?

還是全世界都單腳, 所以雙腳就錯?


夏希夏井 wrote:
但你別說這是門技術.


你(們)都能逕自定義對錯
我竟然不能說那是技術?

你沒發現嗎?
你們自行定義對錯
我就自行認為技術!就這樣!("就這樣"是學你的)


夏希夏井 wrote:
不要為炮而炮嘛


我也不想炮阿...(但也只有某人自漏語病的時候... 趁機炮了一下)

事情演變近似炮來炮去, 我也不願意
但我也沒真的要炮什麼...
我只是搞不懂
你們到底有沒有想過... 你們是憑什麼決定一件事情的對錯?
依據在哪?

有憑有據再下定論不是嗎?

但你們各各都口頭說錯誤, 誰服氣?
(就像"技術", 你們也不服氣, 不是嗎?)




我本來以為會有人提新聞中的"高跟鞋事件"
結果沒有...

那以你們這麼有強力決定對錯與否的能力角度...
敢不敢說穿高跟鞋開車就是怎樣?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不之各位是否已經有想要打住的意思?

可否容在下做一下了結? 不敢說總結啦...

從所謂的"對錯", 做一個說明, 然後, 可以的話, 就結束, 這樣!(不行的話, 當然就繼續討論)




各位一定有看到我主打的"對錯"由誰來認定...




從封閉道路的賽車開始說好了

賽車的比賽...
基本上, 比車比後勤(比錢)等等....當然也比技術和經驗
比賽裡, 規定也不少, 可是似乎較少規定駕駛技術(技巧)這種
因為
如前面說的, 技術和經驗也是在"比"的項目內

然後放到一般道路上....

一般道路的規則, 更多了, 有法規, 有罰責....清清楚楚
它有規定到某種駕駛行為, 是違法! 例如蛇行等...
但是卻沒有規定某種"技術"違法(在交通法上, 先用技術稱呼之, 因為這個技術不僅指雙腳, 還包含其他)
為什麼? 為什麼沒規定?(就連穿什麼鞋也沒)

因為
1.無法直接認定某技術對行路安全有威脅(或有助提升安全)
2.無法舉證
3.沒必要規定

第一項, 雙腳或單腳, 或是其他駕駛技術, 無法去舉證誰容易(誰不容易)造成交通問題
第二項, 如果在賽車比賽, 那好舉證, 因為只要賽車協會規定參賽車須加裝"監視器"既可
但是在一般道路上跑來跑去的私人車輛上, 無法強制人人要加裝監視器!(就連ETC也沒強制裝了不是嗎?), 所以發生事故了, 無法舉證雙方曾用何種駕駛技術!
第三項, 從上面兩項來看, 既然無法認定何技術有誤(或是即使足以認定有誤), 也無法舉證用過哪種駕駛技術, 於是, 就沒有規定駕駛不得使用什麼駕駛技術了

也許你還是不服氣...

但就像最近的法律審判事件一樣
無罪或是輕判... 不代表被告真的沒有犯罪或是犯意較輕微(很多人看到判決咬牙切齒的哩)
可是法條規定就是這樣...(除非修法)(說不定法官也不願這樣判, 但法官就是要依法條)

法律法律...
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用來, 有紛爭的時候, 作為解決紛爭之依據
而要用法律解決紛爭, 就要有適度的舉證
如果難以舉證的, 不是乾脆直接未載於法條上(即沒有規定), 就是以無法舉證之來處理...



而後面有提到的"講義"...
不是我不從
而是講義無法直接作為法律審判依據(有的只是引用)
就像我說過的
忠孝節義四維八德, 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
各種民間故事....
都只是教你希望你... 做人要做好人

交通部講義也是, 不只交通部有講義, 私人出版的書, 也有教人如何開車....

但是這些講義... 都不具法律約束力!
你不會看了, 就變成乖寶寶!




所以, 我有錯? 縱使我真錯了.... 我法律上沒有直接條文說我錯!
我終究是無罪! (然後你們咬牙切齒)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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