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關於這篇,我只覺得好笑。
真的很好笑。


才喝了一口,就妄想要「詐騙」300萬?!
那麼是不是妳喝下一整杯之後,就要求賠償3000萬?


呵呵,只怕,到時候妳會怕是「有錢沒命花」!


甚至有網友猜測,經濟不景氣的當下,那位小姐搞不好是被裁員,或者被迫休放「無薪假」。
因此才藉此機會「卡油」!


肖想要從中撈得一些零用錢花用!


小姐!
妳也太誇張了吧?


妳那些「我在星巴克的46張照片」是啥呀?
該不會曾經是星巴克的員工,因為之前有所抱怨和不滿所以想要一次都發洩出來呀?


各方面的猜測很多………
自己好好想想吧!
還以為自己很紅……


何況看新聞事件,小姐似乎不願意再次和星巴克的內部員工在次上醫院檢驗………
這是為何?


做賊心虛?


何況,前幾樓說的也是事實。
十月份的事情為何拖了一個多月才爆料?


真的是太誇張了!
愛錢也不是這樣子愛法呀~
說甚麼要替社會大眾討回公道,總覺得拖了這麼久就變成是自己的問題了!


好好想想吧。


獅子餓了..................會開口喔?

居心......................可意喔!!
今天看到新聞,趕快上來看,果然是mob1裡的大消息阿,花了很多時間看完大家的意見,也發表一下意見。
大概我是住在中部的鄉下人,喝口咖啡就要求逞罰性300萬賠償的消費意識應該沒有板主那樣的先進,所以有些不一樣的看法。

小弟從事金融保險業,除了辦過許多醫療的理賠外,也協助過許多客戶處理「汽機車交通事故」的和解,針對醫療賠償外,最常有爭議的、也是每次調解事故雙方都會發脾氣的"精神賠償金"一直百思不解。

「精神賠償金」,哇~一聽就覺得他是很抽象的名詞,每個人的精神力還真是不同,所以賠償金自然有大有小,不過小弟在處理車禍事故和解時,常見的就是被撞的一方求償時,不斷的墊高索賠金(在家修養不能工作的日子、自己會買補藥傷藥的預估金額、請看護照顧自己的補貼....),老實說,小弟看過的明細真的五花八門,也許有的鄉民會說:被撞的又不是你,你怎能了解受傷者的心態?

不過小弟處理過的,很多是被害者一方的狀況,自然也知道受傷一方真實的狀況,而真實的情況往往是先不斷的墊高金額,再讓對方在談和解時砍價,最後賠到差不多的金額,如果談判破裂,就上法願告對方傷害,很多時候肇事的一方無法忍受長期上法庭的挫折,最後就付錢了事。老實說,這就是人性,有時常想萬一換成自己受傷,也不知道自己會如何去談。

對於板主喝到這樣的咖啡小弟深表遺憾,不過對於文裡的一些東西,小弟有所不解:
1.事發至今已經快兩個月,為何當初不提出來,要在12月才寫出來?
2.12/9板主發這篇文章時,應該已經知道媽媽索賠精神撫慰金是300萬,為何也不寫出來?難道是怕觀感不佳?還
是其他原因?我覺得板主要說明清楚。
3.如果當初統一接受300萬的求償,板主會把這件事情po出來嗎?我很懷疑!
4.我也看了板主弟18篇的回應媒體文,但總覺得板主一直強調所謂的"精神受傷",描述的內容細膩的程度很容易這和很多車禍和解時,受傷家屬不段強調內容的感覺太類似了。
5.單方面的寫事件,而且過分強調一些狀況事會引起共鳴沒錯,不過實際狀況呢?我倒覺得這是單方面的說辭。
6.小弟一直很不贊成,當我們抓到企業犯錯的小辮子時,總不斷誇大消費者意識,然後打著受害者最大的旗幟,要求"逞罰性"的賠償,然後大聲疾呼,這是該企業犯錯應該要付出的代價,適度合理的要求才比較容易讓人接受吧。

雖然事件本身我相信廠商也有錯誤,不過後續在處理這件事情上,老實說我並不認為廠商把問題都丟給消費者,或是不去處理和解決,也許很多鄉民會用國外的狀況來比對,不過我覺得消費者和廠商的賠償問題,還是得視目前社會上比較可以接受的狀況去衡量吧?

賠償當然是需要的,不過我覺得當要求的賠償金是由報紙紕漏而非板主自己寫出來,在接受度上我就很難接受板主的出發點(至少我是帶有疑問的),如果只是把有利於自己的部分單方面在網路上po出來,要不知情的鄉民單方面的贊聲,達到訴諸輿論的效果,我想這裡的鄉民應該還是會有不同想法的。

以上是小弟粗淺的看法,至於後續就看接下來的發展了。

wawa0402 wrote:
【12/11更新】根...(恕刪)


真的假的?
第一次看到這種事要開記者說明會的

不作評論
在旁靜看發展囉
我不懂,受害者正大光明跟過失商家要求賠償有何不對??
300萬又怎樣,如果法院判的下來,就算苦主變成億萬富翁那也是她應得的,關你們什麼事?
跟廠商賠償金橋不攏,訴諸網路訴諸媒體,有不對嗎?本來就要這樣做啊!
這更好笑,苦主拖了多久才講出來,關其他人什麼事?就算拖了1年才講也不關其他人的事。
星八克錯就是錯,跟求償金額一點關西都沒有,不想賠,那你當初就不要犯錯!
消費者至上!


這邊有多少人是在12/11早上5點前回文的?

大概只到第15頁吧?



後面某些新回文者到底有沒有看清楚原PO所說的內容?

還是只是跟著其他人一窩蜂的跑來留言?

有的還是11號12號註冊的新會員




好的

我說完了
冷凍鮪魚少女異形☆單眼http://picasaweb.google.com/stephenalienliang
李組長眉頭深鎖 深覺這件事並不單純...
揪近這是金錢糾葛引發的情慾糾紛,
抑或是情慾紛擾引起的金錢殺機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哈哈哈哈

那拜託,請不要掛上什麼「消費者權益」
因為這種不懂得在第一時間保護自身權益的消費者
而只想著自己能從中獲得多少賠償
卻絲毫不顧其他消費者的自私行為
算什麼消費者啊?

分明是苦主自己權益受損又不想在第一時間撕破臉
只想說能不能私了,要些賠償
後來要不到就只好上來扯說對方多惡劣,還刻意誤導製造假象
卻完全忘記自己在當初根本就沒盡到真正理性消費者該有的作為

星巴克夠爛是該譴責
可是苦主當初只顧著自己,卻忘了你後面還有多少人也跟著喝到
那難道他們的權益比苦主你的權益還不如?
當初自己不公開也不要求對方公開,只想私了
那現在搞成這樣,有啥好怪的?
2. SS-Pz.Div. "Das Reich" Pz.Kampf.Gruppe z.b.V.
這邊也 po 一下 , 遇上這種事情的專業流程 , 大家如果遇上了 ;
如果真要對抗 , 這樣比較有機會喔 。

另一篇先 po 了 。

以後遇到這種事情 , 先拍照 。
馬上去買封條 , 買三份 。
然後立刻打電話請對方企業代表派人來 ;
打電話請檢驗所的人來 , 然後在三方見證下 ;
然後在三方代表面前把咖啡分成三份 , 貼上封條 ; 三方簽名 。

一杯自己放入冰箱庫存 ;
一杯請企業代表帶回去 , 自行處理 ,
一杯讓檢驗師帶去檢驗 。
(衛生署認證 , 或衛生署檢驗室的檢驗人員)

然後告訴企業代表 , 等檢驗報告出來 ; 大家再詳談 。

發票正本務必留著 , 也可影印成三份 ; 當成封條 。

小蝦米要對抗大企業 , 並無不妥 , 也沒有誰對誰錯 。
但手法請專業一點 , 企業才會有警覺 ,
也不敢隨便了事 , 什麼幾千幾百的 。

不專業的手法 , 企業自然會冷處理 ; 不予理會 , 隨便用個當日營業額敷衍 。
專業的手法 , 企業自然就會用專業的價碼來談 。

以上 , 僅供大家參考 。

大家如果有機會遇上 , 請記得拿出來用 。

喔 , 對了 ! 記住要補上一句 :

『 檢驗報告出來前 , 不接受任何形式道歉與慰問 。 也許對人體無害也說不定 。 』

但是請三方記得都要保留證物 。
這樣 , 就是比較專業的手法了 , 企業自然會有精算師馬上算出
這樣的事件如果鬧大 , 在這個地區需要花費掉多少廣告成本與折扣 , 來讓客數回流 。

自己如果敢賭 , 花個幾千元請律師事務所派個律師見證是最好的 。

價碼自然會比廣告成本低 , 但是對於小蝦米來說 ; 不無小補 。
這個事件只能說 : 雙方代表都不夠專業 。


01果然是個有趣的地方....
比電視新聞的消息還要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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