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an wrote:其實看到林姓男子的姐夫及姪子那麼深情悲痛的告白、表達對這個妻舅真摯的愛,世上這種姐夫及姪子確實少有,真的令人感動。只不過我很好奇,如果林姓男子沒死的話,這個深情好姐夫及好姪子真的願意跟這樣一個瘋子住在一起,時時照顧他?姪子結婚成家後,願意把這個瘋子帶到家裡跟自己家人住一起,還是避之唯恐不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他們是出來深情個什麼勁?真是充滿哲學呀。 深情勒...理盲+濫情啦!!!!
gufan wrote:其實看到林姓男子的姐夫及姪子那麼深情悲痛的告白、表達對這個妻舅真摯的愛,世上這種姐夫及姪子確實少有,真的令人感動。只不過我很好奇,如果林姓男子沒死的話,這個深情好姐夫及好姪子真的願意跟這樣一個瘋子住在一起,時時照顧他?姪子結婚成家後,願意把這個瘋子帶到家裡跟自己家人住一起,還是避之唯恐不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他們是出來深情個什麼勁?真是充滿哲學呀。 榨乾林性男子的最後一點價值要錢!!!!!如果這個案子國賠了我看那個法官也要被吐口水了...
adcgvef wrote:為什麼最好本分訓練扎...(恕刪) 剛好兄台提到美國警察使用槍枝時機...我於是去搜索一下網路..找到下面的英文網頁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Force+Continuum&fr=yfp&ei=utf-8&v=0Force Continuum是一種準則..視警察遇到威脅等級所為相對應之處理最嚴重的等級當然就是使用致命武力若其他版友有興趣的可以用Force Continuum為標題去搜索文章而在這下面的網頁http://www.arms-cool.net/forum/thread-21593-1-1.html文中提到幾個觀點我引用一下...FBI認為,只要是在21呎內,持刀歹徒可以輕易的奪去警察的性命,所以可使用致命武力。...(21呎換算是大約6.4公尺..若以百公尺15秒換算..這等近距離大概1秒內就到你面前)...基本上,這套準則是告訴你,如果當你不用致命武力對匪徒時,你可能會被匪徒打死,或是其他的人會被匪徒打死。...如上所言..這次警察用槍時機我個人認為沒辦法去苛責他...
跌倒=沒訓練?(別忘了台灣的柏油路面呀~噗!!)我就不信那些超屌的海豹部隊,出任務都不會跌倒~都不會出錯咧~電影跟國家地理頻道看看就好了啊~還有人扯什麼武術的...那麻煩找個全世界武術最強的,我就不信他每次都可以奪刀成功
俗話說"可惡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最可惡的人卻是那些"恐龍家屬"各位還記得這件襲警事件嗎?<害人半身癱>開槍襲警 被求無期徒刑苗栗縣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警員林聖偉,1月24日緝捕偷車嫌犯林景群時,雙方激烈扭打。林景群涉嫌搶奪警槍後,朝林聖偉射擊,造成林聖偉下半身癱瘓。苗栗地檢署昨天依殺人罪嫌起訴林景群,求處無期徒刑。詳細內容: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11/today-north2.htm不要再出現類似事件了,不然往後沒警察能保護人民。
chikk wrote:.基本上,這套準則是告訴你,如果當你不用致命武力對匪徒時,你可能會被匪徒打死,或是其他的人會被匪徒打死。...如上所言..這次警察用槍時機我個人認為沒辦法去苛責他. 以這標準來看這次朱姓員警真的是命大甚至可說是訓練有素才撿回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