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疑問都在裡面 ...看清楚在炮吧
一個大企業要負的社會責任是很大的 ...
p.s 不爬文就亂炮 ....有比較中立嗎 ? 很懷疑 ~
celica2003 wrote:
(恕刪)
原來是以見報及網路輿論來當作談判的籌碼
那打著消費者權益的響亮招牌是為了什麼?
celica2003 wrote:
這樣的行為跟之前勒索郭台銘的記者
是不是非常相像呢?
celica2003 wrote:
然後18樓的同事甲還說了這句話
"以我們家良民的等級,當然不會要他們金錢賠償滴"
哇~原來隔天上新聞是要300萬啊?
那這位同事是被蒙在鼓裡還是??
如果這位同事真的不知道
連同事都被當成利用的對象了
更何況是網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