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槍斃了他們,還對他們太好。想想被牠們殺害的人,是痛苦的死去啊!應該建立一個火燒島,把那些敗類跟重刑罪犯丟到島去。在仿照大逃殺劇情,讓他們自相殘殺。給牠們嘗嘗那種恐懼感,最後生存下來的人,饒他一命,關到死。假如在獄中服刑期間有戰爭,就把牠們丟到戰場上。存活下來的人有戰鬥經驗,在戰場上應該會表現不錯。讓牠們為社會跟國家付出&捐軀,嘿嘿~~~
yukiko wrote:01有啥屁用?不過這種姦殺少女的犯人,進監獄後其他犯人會很把牠的菊花戳爛... 不過想想還蠻悲哀的,自稱是正義化身的民意代表及人權團體,專門聲援保護這些人渣,老百姓反而得寄望監獄裡的大哥來給這些人渣懲罰,這世上的好人壞人還真難說呢。
對被殺害的人因為已經死了,所以沒有人權.而犯罪的人裝出有明顯悔意,所以都會得到減刑的機會.看看那個綠色民代的嘴臉,警察執行公務還要賠錢.不由想到成龍所說的話 ....過份自由反而一團亂.不過貪污很大的都喊司法迫害, 無罪釋放了.整個台灣都是上樑不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