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1208 wrote:
都沒有人敢申張正義!..(恕刪)


正義有時也可以用圓融的方式達成吧
只是你年紀沒到,沒那個手腕
不過
送禮就不用了,免得還被人雞蛋裡挑骨頭
姿態放軟,要是那老師還刁難你
你就裝個委屈樣,四處說他陷害你
讓他不好做人吧
今天是我們學校的考試
他來找我們,我嚇了一跳
因為他來找我們的時候
那種眼神,好像是找仇人一樣
一直在瞪我和我同事,超可怕的
別人看到他都像看到了害怕的人,也都避開,
所以我組長和人事室的同仁就一起陪我向他道歉
他也說我今天看在你們組長和人事室的同仁面子上
我就不追究了,要不然我可以讓你沒有工作的
而且我今天才知道不只人事室知道這件事
連出納組也知道!天丫,到底還有多少人知道
而且知道什麼,因為他們說的都跟我知道的事實不一樣!

我只是想說 ...

或許學校也是有不正經的地方 ...

nick1208 wrote:
今天是我們學校的考試...(恕刪)


弟弟,你還太菜了,一人多加一句,一句多二個字
說不定到最後…流言跟真相差異的程度會讓你已為這裡是火星
可是我覺得都是他去跟別人講
而且都講說我是一個人未經他同意就進入他的研究室
奇怪!他怎麼不說還有我同事在呢?
nick1208 wrote:
所以我組長和人事室的同仁就一起陪我向他道歉

那你道歉時有沒有雙手插腰阿???
我哪敢插著腰
他都在瞪我耶
這年頭誰比較兇
誰就是贏家
所以不管誰對誰錯,我都只好對他道歉
我本來以為那天口頭道歉就沒事了
没想到,隔幾天他竟然要我寫道歉信,
我覺得他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而且道歉信的內容還是擬好的,只要我簽名就好
本人 於民國98年5月 日 午,未經應用外語系
王老師同意,自行到王老師研究室,且在王老師要求馬上離
開時,口出疾言,致造成王老師困擾,本人深感愧疚,特此
表示歉意。

立據人: (簽章)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日星期二
這不是說明了他要告我的那幾項
一、未經應用外語系王老師同意,自行到王老師研究室
二、口出疾言,致造成王老師困擾
如果我簽下去不是就留下證據了
才不簽勒.......還幫你擬好 , 說不定你不簽 , 還幫你代簽勒

這就叫你退一步 , 人進一步

道歉時沒插腰 , 像你這摸好搞會害怕的人 , 不搞你搞誰

就是要反制 , 反到他會怕 , 叫他來跟你道歉才對

工作丟了?? , 要讓人覺得害你丟了工作 , 下場會更慘
nick1208 wrote:
我本來以為那天口頭道...(恕刪)



雖然我本身也常常建議人息事寧人好好溝通
但是我也覺得這份他是先擬好的道歉信...最好先不要簽

真的被逼要簽...也至少要加上一些法律規避的條款
不然我覺得他要搞你的機率看起來很大...
趕快去請教一下法律專業人士吧
寧可先小人後君子...也不要當被人耍的爛好人

不過我本身也覺得您當時的態度的確是蠻不妥的
很多誤會都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衝動造成的
尤其是遇到不可理喻的人...更要小心
這不是對他低頭...而是保護你自己!!
DeΨil.卑鄙無恥香腸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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