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1208 wrote:都沒有人敢申張正義!..(恕刪) 正義有時也可以用圓融的方式達成吧只是你年紀沒到,沒那個手腕不過送禮就不用了,免得還被人雞蛋裡挑骨頭姿態放軟,要是那老師還刁難你你就裝個委屈樣,四處說他陷害你讓他不好做人吧
今天是我們學校的考試他來找我們,我嚇了一跳因為他來找我們的時候那種眼神,好像是找仇人一樣一直在瞪我和我同事,超可怕的別人看到他都像看到了害怕的人,也都避開,所以我組長和人事室的同仁就一起陪我向他道歉他也說我今天看在你們組長和人事室的同仁面子上我就不追究了,要不然我可以讓你沒有工作的而且我今天才知道不只人事室知道這件事連出納組也知道!天丫,到底還有多少人知道而且知道什麼,因為他們說的都跟我知道的事實不一樣!
我本來以為那天口頭道歉就沒事了没想到,隔幾天他竟然要我寫道歉信,我覺得他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而且道歉信的內容還是擬好的,只要我簽名就好本人 於民國98年5月 日 午,未經應用外語系王老師同意,自行到王老師研究室,且在王老師要求馬上離開時,口出疾言,致造成王老師困擾,本人深感愧疚,特此表示歉意。立據人: (簽章)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日星期二這不是說明了他要告我的那幾項一、未經應用外語系王老師同意,自行到王老師研究室二、口出疾言,致造成王老師困擾如果我簽下去不是就留下證據了
才不簽勒.......還幫你擬好 , 說不定你不簽 , 還幫你代簽勒這就叫你退一步 , 人進一步道歉時沒插腰 , 像你這摸好搞會害怕的人 , 不搞你搞誰就是要反制 , 反到他會怕 , 叫他來跟你道歉才對工作丟了?? , 要讓人覺得害你丟了工作 , 下場會更慘
nick1208 wrote:我本來以為那天口頭道...(恕刪) 雖然我本身也常常建議人息事寧人好好溝通但是我也覺得這份他是先擬好的道歉信...最好先不要簽真的被逼要簽...也至少要加上一些法律規避的條款不然我覺得他要搞你的機率看起來很大...趕快去請教一下法律專業人士吧寧可先小人後君子...也不要當被人耍的爛好人不過我本身也覺得您當時的態度的確是蠻不妥的很多誤會都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衝動造成的尤其是遇到不可理喻的人...更要小心這不是對他低頭...而是保護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