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路人甲買回數票?請問有人遇過這樣的制度嗎(第七次更新在1樓!結論)

比強 wrote:
我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次...(恕刪)

我沒有調頭就走好嗎!~請看清楚~~我有接受指示回到原回數票車道去跟用路人買票!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我在7/18號晚上六點半走二高南下,結果在大甲收費站有警察站在ETC車道前,拿指揮棒示意要往ETC的車子繞道,旁邊車道又有指示牌車檔道,現場看不出來為什麼要圍路,本來想直接過去,但警察還是要我繞道,繞過去本來想繞回ETC,但是要垂直90度且跨雙白線,只好迫於無奈跟著車流進入回數票車道,因為根本切不到找零車道啊(已經在雙白線內了),但重點是我沒有回數票啊,隔車窗先跟收費員道歉,說我是用ETC的,並指警察那邊,然後說你等一下,我把車開到前面暫停,然後下來拿零錢給他,他本來有點為難,但還是收下來了,還滿感謝他的.這樣應該不會收到罰單吧,要是收到我就要去申訴了
奉勸有ETC的人,還是準備幾張回數票,要不然遇到像我這種情形的,真是尷尬啊
tacoben wrote:
第一,對樓主已經知道自己誤闖回數票車道,仍想以討論標題「向路人甲買回數票?這是什麼制度@@」方式,來取暖(或鞭政府制度出氣)的作為,相當不以為然。在上路前準備功課沒做齊(怎麼考到駕照的?),憑著自己為是的「回數票車道可以買回數票」的錯誤印象,就要來討論「補票」制度問題,嘖~嘖~嘖....

第二,既然眾網友苦口婆心地告知,沒有所謂的「補票」制度,上道的就該改個標題,感謝收費員沒賞你一張3000元罰單,至於被當「人球」的「丟臉羞恥」的難過,自找的,明白嘛?

「取暖」??~小弟我是第一次碰到這事情提出來跟大家討論好了解是什麼情形!我很好奇從標題中哪裡看出我在取暖?我後面明明還加了句詢問是否有人遇過來闡明我的發文語意!
沒有「補票制度」的話,那收費員請我下車買票來補幹麻?至於被當人球是我當時我下了車先去回數票車道受指示去現金車道買票來補,嗣後因無法買半本及不能補現金(跟感應車數有關),因此再受指示回到回數票車道,因此才有被丟來丟去的感覺。而「丟臉羞恥」是因為向路人買票來補令本人對用路人感到很不好意思及造成困擾感到抱歉!是我對自己內心的愧疚加以抒發!什麼叫做「我自找」的?您的發言非常令人感到生氣及失望!謝謝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樓主啊....


"老實說~我覺得我好像「人球」哦!不小心擺烏龍,卻讓我心裡感覺得有「丟臉羞恥」的難過 !我不懂~只是一個簡單的付錢收單據的動作,有必要弄得這麼麻煩嗎!真的是很難過、也很氣憤!

請問板上的大大們也有過這樣情況嗎~我在想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這樣離譜的補票方法!真的是有點太小題大作了吧.."


是我有閱讀障礙還是怎樣?我怎麼覺得這些都是幹譙文?
樓主你不把這些文章修掉,被人諷刺謾罵我也覺得是你自找的啊.......

再補充一下...
如果你覺得修掉原文會失掉整個討論的歷史,
你還是把更新的擺在上面吧.
不是每個人都有耐心慢慢看的,先入為主的觀念也不容易克服。

夢之痕 wrote:
「取暖」??~小弟我...(恕刪)

大大你的標題怎麼看都是制度有問題
你怪罪制度不好
確實是沒有補票制度
收票員是好心幫你省錢
不讓你被開罰
lozitw wrote:
從頭到尾都是你誤認為
那你上路前怎麼不先搞清楚遊戲規則
昨天這條馬路是雙向道
今天這條馬路改成單行道
你也要說你以前走就是雙向道
所以你不管新規則就是一定要逆向走這條路嘛
他沒罰你錢你真的該偷笑了
你PO這文上來誰看都認為你是在怪罪別人
當時如果警察真的開你單我也不相信你會欣然接受


我沒有不管新規則,而是突然才知原來已沒舊規則,但是我沒有硬來、硬盧好嗎!
我非常配合收費員的指示進行補票的措施,我文章哪裡怪罪人了!我有說收費員爛嗎?我有說政府愛耍人嗎?
莫名奇妙耶你!波麗士開單我為何不敢欣然接受~自己犯錯就自己承擔!發文是來與01大大們討論了解情形的!
請問你為何要如此嘲諷人呢??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夢之痕 wrote:
今天小弟在泰安收費站...(恕刪)


無言... 這就是傳說中的沒知識又不看電視嗎
夢之痕 wrote:
「取暖」??~小弟我是第一次碰到這事情提出來跟大家討論好了解是什麼情形!我很好奇從標題中哪裡看出我在取暖?我後面明明還加了句詢問是否有人遇過來闡明我的發文語意!
沒有「補票制度」的話,那收費員請我下車買票來補幹麻?至於被當人球是我當時我下了車先去回數票車道受指示去現金車道買票來補,嗣後因無法買半本及不能補現金(跟感應車數有關),因此再受指示回到回數票車道,因此才有被丟來丟去的感覺。而「丟臉羞恥」是因為向路人買票來補令本人對用路人感到很不好意思及造成困擾感到抱歉!是我對自己內心的愧疚加以抒發!什麼叫做「我自找」的?....(恕刪)


算了~今天免費上一課..
遇到這種事想必心裡不好受吧!right?想要找到同樣遇到這種事的人來聊聊,就叫取暖,OK?
但是,發文著本身的歷練涵養及表達能力,決定取暖成功或被潑冰水。相信閣下應該知道,為何這篇網友的冷言冷語的原因吧!(應該不知道..)

喔~所謂「補票」有制度~難道閣下真的認為這種東西,會跟闖越回數票車道一樣,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的嘛?唷~把別人對你的方便,當成「制度」來討論....再這樣下去,等到啫血的記者們發現了,會不會害到收費員?

存著佛心來著,看著其他網友接二連三的「討論」,不忍再批評下去。

夢之痕 wrote:

突然才知原來已沒舊規則


只想問問,所謂舊制度,是閣下「以為」的舊制度,抑或是條文法規上明訂「回數票車道可販賣回數票」的舊制度
下次不要再貪快誤闖了..

可以的話
車上放幾張回數票來備用吧!!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tacoben wrote:
算了~今天免費上一課...(恕刪)

「想要找到同樣遇到這種事的人來聊聊,就叫取暖」??~我是在向「前輩們」請益及指教!這裡是「閒聊與趣味」板,不是取暖板呀!我非常清楚滴!tacoben大大
「補票」這是小弟在闡述事實的用語,畢竟小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因此以為是「制度」,並不知是「方便」,用語不適感到抱歉
至於「舊規則」,小弟指的是以前搭乘他人坐車時遇到的經驗,而非白字黑字的法條

小弟承認在本次發文中,表達的言詞語意不甚明確,致使部分回文大大有所曲解本意!但試問用嘲諷、謾罵、眨低的內容來回文,是該有的美德嗎!小弟也都有在一樓進行意旨說明更新...

發文本來就會被潑冷水,但回文的內容涉及人格方面的談論應難謂恰當!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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