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o_tw wrote:
感覺你好像是來消毒的...(恕刪)
消什麼毒?
大家依照事實及法律規定討論責任歸屬,
這樣叫消毒?
那麼你認為應該不要依照法律跟事實,
隨便依照自己喜好讓國軍背黑鍋才是正確的囉?
若你認為我引用的法條或是報導有錯誤的話,
可以拿出來討論呀~
至於你引用的新聞,
剛好證明『強制撤離』的權責單位是地方,而非中央。
而且地方政府也心知肚明!
所以高雄縣消防局第三大隊長蘇定國才會在98/08/07的一早,
去作勸村民撤離的動作,
但是,因為沒有人願意負擔責任,所以沒有採取強制撤離的動作,
最終導致十六名住戶生死未卜。
你說,這16名住戶,是不是應該怪沒有依法採取行動的高雄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