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不是一個人或一個法官說死刑就死刑的。
已判刑確立的人是經過了多少時間,讓他們去找証明不是兇手或証據的機會。
請問這些人在殺人的當下,有些受害者時間跟機會讓他們去尋求活下來的機會嗎?
個人覺得真的會悔改的死刑犯,早就在執行死刑前作了許多的好事了。
也認為自已的死是應得的,所以放棄了釋憲的權利。
這是人才是敢作敢當的人。
而其他那些死刑犯仍躲在法治的保護傘下人,
說心理會有什麼悔改都是裝可憐的啦!
這些廢死言論的人,我認為都是很有愛心的。
這點是該鼓勵的,因為你們的人生到此都是很幸福的。
父母給你們的是生活無虞,你們相信人性本善。
基本上不是你們的錯,因為你們是在溫室中長大的小孩。
或許如果白案的受害人今天沒有經歷過這些事情,
那他們可能現在也會為這些死刑犯說些好話。
但這社會就是殘酷的,你的言論只適合在火星上執行。
就請你回火星吧!
如果今天這些死刑犯沒下地獄,都放出來那只會把台灣變成地獄而已。
想想陳進興逃亡的那時候,不是也人人自危嗎?
秩序與服眾,是該斬。
只是人道,該追求的是如何事前的秩序建立,而不是事後的大愛無限上綱。
不是當事者,應該永遠無法了解那種痛,也當然能大愛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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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每隔一陣子,就有一些,死刑犯也是人,有人權。
獨裁者都可以神化了,為什麼不能大愛原諒。(這是反諷???
)也常常,開板後不理。
其實,衛道人士追求的人性本善,個人也是很嚮往的。
但是,是不是可以轉移到秩序建立和事前防護。
不要一陣一陣,開個版,然後消失,.......測試水溫呀。
這是地球,雖然現今功利社會,但不盡然,已經可以是非不分,好嗎!!
愛,請用在,需要幫助的人事物上。
當秩序瓦解的那刻,就算有愛也已經世界末日了。大家共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