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國賠,性侵國賠,跳火車也國賠,國賠真好賠!!

薛汀格的貓 wrote:
不是收你家的土地,當然說的很輕鬆,不然政府現在要收你的土地,只能出市價的1/10給你,你賣不賣?
就算是拿出市價來收購,很多人都見得願意賣,住的好好的,為什麼要賣?
但是當自己知道無法抵抗政府收土地的決定,當然只能在金錢上要求啦,不然呢?

...(恕刪)

我說得輕鬆?
跟你講
那是現在的人比較會叫
比較會上媒體哭啦

20幾年前
我們家族的土地就被強制徵收
就是用公告地價徵收的 也不是用市價阿
誰跟你徵收土地會用市價徵收的?

之前那個吵很大的
我記得是
徵收價是公告價再加幾成徵收耶
還有加幾成耶
我們以前
政府說要收就收
你地主有第二句話嗎?
還要加幾成咧
想都不用想

那時徵收我們拿了4000多萬
徵收的土地拿去做馬路做公共道路

如果
放到現在變建地
蓋房子起來收租的
我家一個月房租至少可以收500萬

要怎麼比?
要怎麼哭?



linpredator wrote:
我說得輕鬆?
跟你講
那是現在的人比較會叫
比較會上媒體哭啦

20幾年前
我們家族的土地就被強制徵收
就是用公告地價徵收的 也不是用市價阿
誰跟你徵收土地會用市價徵收的?

之前那個吵很大的
我記得是
徵收價是公告價再加幾成徵收耶
還有加幾成耶
我們以前
政府說要收就收
你地主有第二句話嗎?
還要加幾成咧
想都不用想

那時徵收我們拿了4000多萬
徵收的土地拿去做馬路做公共道路

如果
放到現在變建地
蓋房子起來收租的
我家一個月房租至少可以收500萬

要怎麼比?
要怎麼哭?



所以你說的也不表示你家是心甘情願的給政府徵收的啊。

以前的人不會也不太敢爭取自己的權益,照你的說法,他們也不過是徵自己應得的東西而已,有什麼不對?
或者是你認為當年你家沒有爭到,所以以後的人都應該跟你家一樣不去爭,這才叫公平嘛!?
薛汀格的貓 wrote:
所以你說的也不表示你家是心甘情願的給政府徵收的啊。

以前的人不會也不太敢爭取自己的權益,照你的說法,他們也不過是徵自己應得的東西而已,有什麼不對?
或者是你認為當年你家沒有爭到,所以以後的人都應該跟你家一樣不去爭,這才叫公平嘛!?
...(恕刪)

我沒有不甘願阿?
那是我爺爺父親那代的事
關我何事?
我爺爺跟父親也沒有不甘願阿
都是心甘情願被徵收的阿

我要表達的意思很簡單
以前的人比較會認份
現在的人比較會要求(說難聽一點是不要臉)

還有你講錯了
20幾年前
我們是連爭都沒去爭
因為那是政府徵收的
以前的人也沒有在抗爭的
現在的人媒體管道發達了臉皮厚了
捷運站跌個倒都可以要國賠了
還有什麼狗屁倒灶的不敢要?


linpredator wrote:

我沒有不甘願阿?
那是我爺爺父親那代的事
關我何事?
我爺爺跟父親也沒有不甘願阿
都是心甘情願被徵收的阿

我要表達的意思很簡單
以前的人比較會認份
現在的人比較會要求(說難聽一點是不要臉)

還有你講錯了
20幾年前
我們是連爭都沒去爭
因為那是政府徵收的
以前的人也沒有在抗爭的
現在的人媒體管道發達了臉皮厚了
捷運站跌個倒都可以要國賠了
還有什麼狗屁倒灶的不敢要?


會要求就是不要臉嗎?
爭取自己的權益有什麼不對?

抗爭的理由有很多種,你有沒有搞清楚這次事件的原因?
原因是要設置新的園區根本不一定要設在大埔,明明附近有其它無人居住的替代區域也可以設,但是政府不知道為什麼硬要設大埔才會引發爭議的好嗎?

國賠人人可以提,但是有沒有成功才是關鍵。
你說的捷運站跌倒和這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薛汀格的貓 wrote:
會要求就是不要臉嗎?
爭取自己的權益有什麼不對?

抗爭的理由有很多種,你有沒有搞清楚這次事件的原因?
原因是要設置新的園區根本不一定要設在大埔,明明附近有其它無人居住的替代區域也可以設,但是政府不知道為什麼硬要設大埔才會引發爭議的好嗎?

國賠人人可以提,但是有沒有成功才是關鍵。
你說的捷運站跌倒和這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恕刪)


會要求就是不要臉嗎?

不一定
但如開版講的
有些真的很誇張的事
也有人在要國賠
國賠是一定可以申請啦
過不過就看政府阿


爭取自己的權益有什麼不對?

沒有不對
很棒阿
我從頭到尾並沒有說要錢不好呀
我說他們都是吵著要錢阿
能要到錢更棒呀





對阿
捷運站跌倒要求國賠

徵收土地要求金額多一點

是兩碼子事

沒錯
你說的對

靈魂守衛 wrote:
國賠只是國家先代墊賠償

承辦人員是要拿錢還國家的

所以負責層級越低越容易成功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還好一點

可惜國家賠完後事件往往都是隨著新聞一起消逝無人過問

個人覺得就算要賠也應該扣繳過失單位的薪俸來賠

就跟欠稅被法院通報扣繳薪資一樣

薪津未下放到口袋就先被扣繳

另外~~

現在又開始選舉...

如果選上的政客問政不力or有貪污舞弊or官官相護者.....

甚至於有議會缺席嚴重的情事者→以前還有議員選上後出國留學被提出罷免的案例

一律都要扣押財產來賠給社會大眾,最好是充作國庫收入抵繳全民稅收



講到國賠

我一直有個疑問

為什麼小轎車跟執勤中的救護車對撞

法官會判救護車敗訴啊

馬路上救護車不是最大嗎

肛蜻蜓 wrote:
講到國賠我一直有個疑...(恕刪)

最大
不表示可以亂來...............還是得長眼一點............要不然多害了幾條人命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豆豉英 wrote:
照這麼說來,老師是國...(恕刪)


嗯…

我覺得只有從小到大都念私立學校的才"不是"國家培育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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