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叫媽咪進來 wrote:
老衲出來說兩句這官員...(恕刪)
這個標準 2008 年主計處就提出過, 那時是說個人月收入 50000 以下在台北市中低收入
那時大家也有討論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72407&p=1
張忠謀還說過年收入低於300W的都算中低收入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653686&p=1
大家面對事實努力賺錢吧...
幫我叫媽咪進來 wrote:
老衲出來說兩句這官員...(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