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orFang wrote:警察杯杯大概每人念一句,就算了。這種事網路太多了,要是由警察做榜樣告上法院,以後嘴砲都不嘴砲了。 坦白說,我還挺希望警察能把她告上法院不是一句『網路太多』,再加上『嘴砲都不嘴砲』就可以的很多時候很多人以為躲在螢幕後面就沒事,問題是虛擬世界也是現實世界,怎麼可以現實中不說,卻在網路上說呢?就是這樣子的敷衍,警察才不容易硬起來如果警察真的做榜樣告上法院,那我還真是給警局拍拍手,這樣大家就會知道,什麼叫做『嘴砲』、什麼叫做『侮辱』了
Because of me?除了我,好像還有其他人有轉寄給分局或派出所!至於BBH,看過之後還真的是性別不明!在01發文都是“小弟”怎樣怎樣的,那邊卻是歧視他是女性?新聞中警察站的路口,比對過是和照片一樣的,那看看新聞中那條路,不大耶,然後車又多,他就想在那邊迴轉,路口不大(勢必方向盤要迴上好幾次),再加上車多,那會變成怎樣?是不是眾人就堵在那邊看他表演迴轉?過份!腦殘無恥是不分男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