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詐騙人
C:買家
C匯給A的錢本來就不是要給A的
所以A一定要把錢還給C
C一定為受害者
因為錢被洗到A的戶頭
所以A一定會被列為被告(但並不等於A有罪)
否則全天下的詐騙人都可以兼當A和B或協助B犯罪
基本上樓主只要能拿出證明自己並非跟B是同夥
法官就可以判A並非詐騙人B
但是A的帳戶變成B的洗錢帳戶是成立的
所以A的帳戶一定會被凍結
也可能會被判罰N個月刑期(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折抵)
C通常都會刑事附帶民事告A
看法官會怎麼判決(通常都是A要把C匯入的錢還給C)
至於銀行方面一定是要有警方介入才能查匯款人資料
不然詐騙集團會以此漏洞得到更多私人帳號資料
其實我覺得樓主已經算很幸運了(還拿到尾款...)
板上還有被騙(賠)數十萬大有人在
樓主只要想辦法拿出證據就好
雪、無音、窓辺に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