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
不管騎車或開車,就怕...(恕刪)

無行為能力人 未滿7歲之人或受監護宣告
限制行為能力人 7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及未結婚
原PO母親72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無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未受監護宣告
但不管是什麼行為能力人刑法講的是責任能力
挖...太感謝彼得大大了
是下面那張照片
我媽媽就是從左邊走往中間那個公車站
被撞擊的位置就在那台黑色旅行車車尾的地方
倒下來的位置大概在駕駛座前輪
那個路口附近真的找不到其他攝影機
謝謝
倒下來是腳的位置在右前輪附近
飛很遠
攝影機的部分幾乎看不見斑馬線只見到一個影子飛出來倒下
主要是為了照大路口正中央的
很多鄉民年紀尚輕 他們的媽媽年紀還沒有很大 所以覺得你寫72歲是博取同情
很多鄉民家裡有錢 他們的媽媽出入都有車接送 所以覺得他媽不會走路闖紅燈
很多鄉民可能根本沒有媽媽 比方叫別人媽媽走上高速公路那位...

所以 他們不瞭解 家裡老媽媽過個馬路 被撞到渾身骨折而昏迷 是什麼情形

祝願那些綠燈無敵的鄉民們:
1. 他們的媽媽不會活到72歲 不會老到走路不方便
2. 他們的媽媽不會過斑馬線 不會走到一半號誌變燈
3. 他們的媽媽都不會被撞到 他們騎車都不會撞到人

毛毛 我挺你!老媽媽一生懸壺濟世 仁心仁術 吉人自有天相 一定能早日康復!
Chang-ning Shang-hai PRC Taipei Taiwan ROC
見到許多人直覺認為樓主的母親是故意違規就大力聲討.
個人覺得對樓主跟家人並不公平.也不適當.
(年紀大走的慢並沒有錯.年輕人可以多包容.)
別再亂了吧..,趁人家還沒告上,就乖乖調解掉吧,

一切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興訟都是浪費時間跟金錢。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若按照大大這張圖(此圖非現場圖)
我媽媽是在B點遭到撞擊
機車駕駛有絕對時間做出閃躲之反應
但是現在警方是認為我媽在通過B點斑馬線紅綠燈時是不按照號誌行走
毛毛優 wrote:
若按照大大這張圖(此圖非現場圖)
我媽媽是在B點遭到撞擊
機車駕駛有絕對時間做出閃躲之反應
但是現在警方是認為我媽在通過B點斑馬線紅綠燈時是不按照號誌行走



既然如此,警方有沒有告訴你,行人走在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不論紅燈綠燈。

或是你有主動問警察?
0110101 1001010
警方只負責做紀錄
問過程(一直確認)
其它沒講我也沒心情去問
那應該不是警察會告知的

just4funtw wrote:
既然如此,警方有沒有...(恕刪)
\



不對歐
行人走斑馬線的決對路權,但是不包括行人可以不看紅綠燈走斑馬線,行人闖紅燈也是有違規的以這例子應該是3:7啦 樓主真的需要去算秒數,到底是走一半就紅燈還是真紅燈強行過,這是你必須要去找出的疑點,但是這路口那麼大有勇氣闖真的也不簡單
汽機車在十字路口不管如何都要有放慢的舉動,法律就是這樣定 除非大家去吵 創制權 修法台灣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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