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不管騎車或開車,就怕...(恕刪) 無行為能力人 未滿7歲之人或受監護宣告限制行為能力人 7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及未結婚原PO母親72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無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未受監護宣告但不管是什麼行為能力人刑法講的是責任能力
很多鄉民年紀尚輕 他們的媽媽年紀還沒有很大 所以覺得你寫72歲是博取同情很多鄉民家裡有錢 他們的媽媽出入都有車接送 所以覺得他媽不會走路闖紅燈很多鄉民可能根本沒有媽媽 比方叫別人媽媽走上高速公路那位...所以 他們不瞭解 家裡老媽媽過個馬路 被撞到渾身骨折而昏迷 是什麼情形祝願那些綠燈無敵的鄉民們:1. 他們的媽媽不會活到72歲 不會老到走路不方便2. 他們的媽媽不會過斑馬線 不會走到一半號誌變燈3. 他們的媽媽都不會被撞到 他們騎車都不會撞到人毛毛 我挺你!老媽媽一生懸壺濟世 仁心仁術 吉人自有天相 一定能早日康復!
毛毛優 wrote:若按照大大這張圖(此圖非現場圖)我媽媽是在B點遭到撞擊機車駕駛有絕對時間做出閃躲之反應但是現在警方是認為我媽在通過B點斑馬線紅綠燈時是不按照號誌行走 既然如此,警方有沒有告訴你,行人走在斑馬線有「絕對路權」?不論紅燈綠燈。或是你有主動問警察?
just4funtw wrote:既然如此,警方有沒有...(恕刪) \不對歐行人走斑馬線的決對路權,但是不包括行人可以不看紅綠燈走斑馬線,行人闖紅燈也是有違規的以這例子應該是3:7啦 樓主真的需要去算秒數,到底是走一半就紅燈還是真紅燈強行過,這是你必須要去找出的疑點,但是這路口那麼大有勇氣闖真的也不簡單汽機車在十字路口不管如何都要有放慢的舉動,法律就是這樣定 除非大家去吵 創制權 修法台灣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