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開版的版主
妳自己看得懂自己寫的內容嗎?
有看沒有懂....

看了之後眼睛跟腦袋瓜好吃力.....

再看其他人的回覆~比較了解了

那就是受傷.上了不認識的人的車跟不辣太大...

那不是好李家在 沒醉了 不然後面加上 在旅館醒來怎麼會衣服沒穿
文章寫的很好
差在文不對題
所以很多人看不懂
標題改為[警世] 在夜店上陌生人的車要慎選 會更好

little scoopy wrote:
文章寫的很好差在文不...(恕刪)


小弟認為版主的文章
已經不是一個文不對題就可以解釋的過
我真的沒有辦法理解也看不太懂
是我老了嗎?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我以為記者文筆邏輯已經夠爛了,沒想到人外有人
我高雄人我都聽不懂妳在供三小!!
好好的把文章打好 應該不困難吧。
看完了! 我居然懂耶!!! 不!!!我不要!!!

好吧.讓我看看下巴流血的湯維 還有 BAR 過大的照片.我在來幫你祭一下

傳統!!! 這是傳統!! 小妹也不容抵住!
在夜店載不認識的女人要慎選 X
去夜店不要喝掛了亂上別人車 O


可遇不可求的真的是您本人 +1
我不但看得懂,而且我還覺得文章幽默風趣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