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除罪化
紗布應該就不犯法了
就業務過失

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 而且情節重大
這樣有需要罰嗎?
kantinger wrote:
如果除罪化
紗布應該就不犯法了
就業務過失...(恕刪)


有誰說開刀紗布忘了拿,開錯部位這類不是過失啊??
討論除罪化,大家又不搞清楚,以為醫界要有金身護體免死金牌,看到除罪就開砲.....
結果只是又多了一個污名化醫療專業的藉口......
紗布有算

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而且情節重大?
當然 私立醫學院不是應該自己吸收媽

理論上只要有盡到注意義務 就不應該再行法上有期待了

都要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砂石車的不確定性也挺高
也有要除罪化嗎?
kantinger wrote:
紗布有算故意或明顯違...(恕刪)


開刀紗布忘了拿,開錯部位這種有判醫院醫師贏的嗎? 我想更多是在之前就和解掉了....
我認為討論除罪化的主題不在這種明顯缺失吧??
kantinger wrote:
砂石車的不確定性也挺...(恕刪)


看您提這種例子...
砂石車車禍跟你生病看醫生如何對比?
雖然我很有興趣...但我看我就放棄討論這個問題好了
請律師來解答好了

討論除罪化,大家又不搞清楚,以為醫界要有金身護體免死金牌,看到除罪就開砲.....
結果只是又多了一個污名化醫療專業的藉口......

各位醫界專家辛苦啦~~~
我有顧好自己的醫療人脈就好了....感謝幫助過我的醫療人員呢~~~

rexone777 wrote:
開刀紗布忘了拿,開錯...(恕刪)


除罪化的主題

就在

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而且情節重大

紗布有故意的嗎?
明顯違反醫療常規應該有算
但能算情節重大?
那還要罰嗎?
rexone777 wrote:
讓我不懂的是,就算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認定敗訴....

簡單引用hwkuo引用洪浩雲醫師的一段話:
公聽會....
還有一點,這些法律人都認為「現行的法律偏向醫療人員」!?請大家去找2012年六月份的「台灣醫界」雜誌,第31頁有提到一些很好玩的數據:關於醫療訴訟,「民眾約25%勝訴」,「僅約2-3%的醫療疏失訴諸法庭」,「僅17%的醫療訴訟涉及醫療疏失」....如果這些數據是對的,那就超好笑了,我們可以想像大部分的醫療疏失所引發的醫療糾紛都被和解了,但是沒有和解的真的提到法庭上的案子,只有17%是真的有疏失?然後居然還有25%的民眾勝訴?我們假設法官是明察秋毫的,17%有疏失的全都讓病人贏,那中間還有差8%的勝訴是怎樣?沒有疏失但是病人還是贏了?

這交給專業的法律人跟醫療人來解說吧~~~
這種狀況那當然五大皆空囉....
因為醫療走向會變成追求無過失,而不是有療效的防衛醫療...
這種狀況反正醫院還是有機會可以爽爽賺
您說這是品質提升還是下降? 是有病要求診的病人得益嗎? 我還真搞不清楚....但我蠻擔心的就是了......(恕刪)


如果這些數據是對的, 我覺得也沒那麼好笑.

因為洪醫師提這些數據也沒前文後語, 讓人無法有連貫的邏輯...

如果從後面往前看的話, 大概是如此:
1. 「僅17%的醫療訴訟涉及醫療疏失」:醫療訴訟中有17%涉及醫療疏失, 其餘83%則有其他訴訟理由.
2. 「僅約2-3%的醫療疏失訴諸法庭」 :前項17&涉及醫療疏失的訴訟中, 僅約2-3%訴諸法庭.
3. 「民眾約25%勝訴」 :前項2-3%訴諸法庭的案件中, 民眾約25%勝訴.

舉例來說:
如有100件醫療訴訟, 則有17件涉及醫療疏失, 其中約3-5件訴諸法庭, 而民眾約勝訴1-2件.

若此為真, 那非但不好笑, 還很可悲, 以數據來看, 若非民眾真的認定醫療有所疏失甚至有憑有據才敢堅持訴訟, 而這些認為有勝算的民眾反而只有25%的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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