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修車要注意 林口交流道下 冠強修車廠

liu6726910 wrote:
會不會是叫大順阿
也就是長安~冠強
都同一間吧



是同一間沒錯。
一直改名字。

FYI!!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871570&p=1#9434350


你可以對照一下這棟樓 1F報價單中的地址和這棟樓的住址,是一樣的!!


這樣的操作手法很有歷史

超過20年以上,不意外!

只要掛在高速公路 就是花點錢 拖回原廠 或熟識的 保養廠 比較保險

不然就等著被當冤大頭敲!


斯樂不可作 wrote:
當天回來,老公馬上上...(恕刪)



因為小弟也發生同樣的事情
於是針對以下關鍵字 google一下
- 冠強 長安 大順 八達 謝政錦(負責人)

發現以下的事情:
時間有數年之久
至上有上百起的同樣案件,也持續累加之中
但以下是比較有利的違法事件

http://bbs.105life.com/viewthread.php?tid=17648&extra=page%3D1
經查長安修配廠的登記資料如下: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10563751
負責人姓名:謝政錦
營利事業名稱:長安汽車修配廠
營利事業所在地:桃園縣
龜山鄉
公西村
苦苓林1–9號
資本額(千元) 200
組織種類
獨資( 6 )
設立日期 97/03/07
營業項目
一般汽車零件、百貨批發( 465311 )
機車零件、百貨批發( 465314

汽車消費者保護協會理事長說,
僅以汽車材料登記是不能進行汽車維修的。


http://www.ptt.cc/bbs/Anti-ramp/M.1233729831.A.3A5.html
一、店名:長安修配場(店家:謝政錦)
二、地點:
桃園縣龜山鄉公西村1鄰1號之9
桃園縣龜山鄉龜山一路58-1號
(03)3962332
(03)3962334
三、時間:
第一件:96.11.30
第二件:96.12.13
第三件:96.12.11
第四件:96.12.1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以上四件都已經送件到桃園縣消費者保護中心,以及汽車消費者保護協會。
該店登記營業時間為去年3月,我懷疑他們像逐水草而居一樣,一家被關了,
就轉個地址,繼續營業,修車廠僅需搭個鐵皮屋就可以開始工作,省略
種種惡劣行徑不談,僅該廠登記營業項目是汽車材料行,其中一位申訴車主,
為取得汽車維修補貼而向該行要求開立發票,長安卻表示他們不能就『維修費』
開具名目,僅能以"汽車材料一批"開立,但上述車主都被要求付出高額
維修費,已經就此事項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各位小心。

五、事實經過:
大多在泰山收費站、林口交流道附近拋錨,首先消費者沒有緊戒心,接受
陌生人的好意"幫忙叫拖車",接著拖往長安修配廠,一律進行"大修"。
像我們的情況,一開始只是水箱漏要換水箱,一開始他說水泵要換,價格4000
認為合理,就放心讓他們修,漸漸的到了晚間9點,又說引擎有問題,
要拆下來檢查,等我們察覺有問題去電表示不修了,已經一個小時過去,
這小時的工錢他要收8000維修費用,尚不包括其他不知道是否有壞掉的材料費,
我們表示要報廢不修了,他才從4萬5的報價降到2萬,立刻說修好了要交車,
只是試車的時候才發現水箱破了,但是水箱破在高速公路上就已經知道了,
然後要調材料要等到隔天,另外又收了3500水箱材料。
另外第三件的車主運氣更差,誤以為車子已經完蛋了,真的要大修,
就乾脆報廢了,屍骨無存,連證據都沒有留下來。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但剛剛上經濟部網頁 卻找不到任何登記資料

另外 好奇為什麼在收據名字的地方卻是有塗改過?

Congress wrote:
警察伯伯好棒,
真的有在注意這類糾紛!
2013年02月06日新聞
狠敲拋錨車主竹槓 警方逮8人集團



冠強和八達應該不同間吧!?

還是八達更狠?
這2間是不一樣的

之前只有冠強修車廠

八達是這2.3年才來的

只是八達更狠
敲竹槓的修車廠機車行到處都有
有年夏天下午搭公司車去桃園機場
遇到國道大塞車
在林口交流道一帶沿途路肩一共停了五輛拋錨老車
應該都是引擎過熱
開舊車要注意檢查引擎皮帶是否鬆弛有裂紋
冷氣散熱風扇〈馬達碳刷是否快磨光,現象不動時拿起子敲敲又會轉動〉
橡膠水管年久必硬化一定要換
隨車帶一兩加侖水與車用滅火器
養成經常檢查水溫錶指示正常
水溫高於正常值
開車窗關冷氣,暖氣送風開最大
如在國道先駛出國道〈因不讓路肩久停〉
如果水溫繼續上升路旁停車熄火開引擎蓋檢查
如因漏水可待引擎溫度降低後〈至少半小時〉
以濕毛巾包手小心轉開水箱蓋〈慎防熱蒸氣噴出傷人〉
緩緩加水至滿
絕不可潑水於引擎上急速降溫

不敗教第十八代掌門人 wrote:
如在國道先駛出國道〈因不讓路肩久停〉


法規,只要警示燈及三角架,按規定放置,高速公路路肩,可停放三小時!!

而某些敗類警方人員,正是串這種吸血車廠,,

對故障車輛,說開單,造成車主壓力,

另一面,偷偷聯絡拖吊業者,前來拖吊,到「吸血車廠」!!



囧了.....真的太晚看到這篇文章了

小弟的車(2003年TOYOTA CAMRY 2.0)昨天(105.01.12)也是在中山高林口爬坡段抓溫度故障熄火

也是被拖車業者將車拖至"冠強"修理廠

但因跟客戶約好時間急著走,所以只跟店家說,先幫我檢查看什麼問題,再電話報價

店家當場就說"水箱破裂要更換,報價3,500元,其餘的要再檢查"

我回說"那就先把水箱問題處理好,其餘的部分都先不要動"

等等要過去店家看車了,不知道店家還會出什麼招

後續部分就等小弟看如何發展,再向各位報告囉.....

屆時可能要全程偷偷錄音自保了,願老天爺保佑我
修車要注意 林口交流道下 冠強修車廠
修車要注意 林口交流道下 冠強修車廠
修車要注意 林口交流道下 冠強修車廠






,,,人家都說是 冠強 了
,,,還把肉 送上門做冠強
,,,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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