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帳不算偷,是搶吧!(有圖)(拒絕上新聞)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真假!我無言了...........


您的ID『請輸入30個字』有上報喔~

恭喜大大已經以受害人的名義出名了
我覺得樓主被大嬸「光明正大」搶走一瓶牛奶已經很倒楣了,如今文章還被「不告而取」做成新聞,拿牛奶的沒犯罪,拿文章的不曉得有沒有罪。
樓主提供的影片是中天新聞,律師認為不算竊盜也沒有強制罪,
往前轉一台到東森新聞,他們找的律師是林憲同,
他的見解就認為是有強制罪的適用問題,
第52樓也有相同的意見,我也認為應該如此,
有朋友認為難道插隊也構成強制罪嗎?
其實插隊本來就是強制罪,只是基於輕微原則而排除,
但如果造成他人權力產生重大影響,一樣有強制罪適用的,
就像前二天在汽車版看到這一篇:婦人擋公車
這位婦人就已經觸犯強制罪,如果擋的時間不長可能微罪不舉,
但是如果他擋個半小時甚至一小時呢,個人認為已屬標準的強制罪。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
結帳時把你所有東西倒進她車裡
說:都是你的啦
拍拍屁股閃人

哈哈
這招不錯~
反制其身~!!讚耶~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我們家6個人,牛奶消...(恕刪)


今天看見新聞後第一個聯想到的地方就是高雄地區的大賣場(當時未看見這篇文章),樓主大大要小心等等又有高雄人出來說:幸福城市,不容詆毀。

PS.如果你身上都是刺青,我想對方一定不敢拿。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 我們家6個人,牛奶消耗很兇,一天大概消耗1瓶,
所以小弟每頭2~3天,就會去賣場補充牛奶存貨,
10點賣場開門,小弟就進去買牛奶,現場一群人在冰櫃前面排隊,
等到10點半,送貨員開始把剛進來的牛奶補貨,小弟搶到4瓶牛奶放入購物車內,
之後去餅乾區選購零食,把購物車停放離我5尺遠,我在挑選零食時,
有一位婦女從我購物車內拿走一瓶牛奶,我看到馬上跑去問:『幹嘛偷我的牛奶』,
那婦人卻說:『你又沒結帳,又不是你的』隨後跑離開,
我瞬間傻眼,聽起來好像沒錯,物品沒結帳之前都屬於賣場的,
我也只好摸摸鼻子。

之後我回牛奶區,牛奶都已經被拿光,難怪她會從我購物車內拿走。



ccl5988 wrote:
請問那是在台灣嗎?
竟然有人在冰箱前面排隊(恕刪)



是阿!在台灣,早上10點就要衝進賣場裡面排隊,一旦補貨馬上一群人去搶
通常不到1分鐘馬上秒殺,我後面還排更長,都排到結帳出口了(30尺以上)
一瓶牛奶215

香酥皮蛋 wrote:
我猜你在高雄的COSCO買牛奶(恕刪)



你怎麼知道!
高雄窮鄉僻野,物資缺乏,買什麼都要排隊搶的





這樣也能上新聞,@"@太扯了吧!
拍一下網路文章,再加上動畫...就一則新聞...

那......一些重大新聞 例如:伊朗強震 死250
怎麼都不報,卻報這些小事情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2/today-so11.htm


...(恕刪)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笑笑的就給她

而且我會很快忘掉這回事

也不會po到網路上去

讓記者發了一則浪費大家時間去看的新聞

被含打南含 wrote:
南部人會這樣不意外....(恕刪)

沒必要又扯到南北的問題吧!?
還好我堂哥是味全經銷商............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我們家6個人,牛奶消...(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YK5543 wrote:
沒必要又扯到南北的問...(恕刪)


樓主PO的搶牛奶事件及我被在地人嗆不給我過

都在高雄發生的啊

不是嗎?

不是我想分南北

剛好捷運只有這二個地方有

比較的地方也剛好只有這二個地方




firedragon wrote:
沒關係
店裡面的帳先結

店外面
找沒有視器的地方
另外再算一次....


哇哈哈.....店外面的帳會不會比較難算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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