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000217 wrote:看不懂比喻兩碼事我也...(恕刪) 怪怪的比喻要人看懂也是很難的 樓主要去申訴警察跟人吵架心情不好所以亂開樓主違規停車的罰單?看看是不是真的可以申訴成功 我跪求結果阿~~
ru282006 wrote:推一下,不知道過了這...(恕刪) 前陣子新聞不都有報了以宜蘭縣為例,去年共接獲2400件的申訴案,其中再提聲明異議有近400件,但最後真的申訴成功的其實只有50件,顯然許多是胡亂申訴,民眾費盡心力替自己討公道,但或許守規矩別被警察開罰,比較實際。所以樓主可能想省那三百元吧~~
法律不外乎人情,就是每個人都有這種觀念,所以一堆人違規,反正想說到時再求情就好了,這樣交通不亂才怪;如果今天當你的小孩也是這種想法跟做法,不知你有何感想。chingin wrote:我也遇過超失控的他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