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灣法官都這麼奇怪.....如果我這樣做大家覺得會被怎麼判

misato7783 wrote:
有沒有號召針對不適任法官的抗議行動?
這種無良法官還要期待他們下地獄太遲了
不能保護善良人民縱容罪惡實在應該馬上解職

如果有抗議活動,我想要參加!(恕刪)


抗議連署活動
《公告》2月1號(星期五)上午10:00 司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門口集合靜坐抗議!請大家一起來!我們要為全台灣的孩子請命!

我們寧可集資捐款給「法務部」執行死刑的子彈錢,也不要用「血汗稅金」去養監獄裡的殺人魔,我們支持「執行死刑」!

43樓的樓主也有PO~~請踴躍支持
王昊的媽媽也是罪大惡極,如果她沒搭上垃圾劉,就不會害王昊慘死。那四個垃圾沒被判死刑,我實在憤怒難平。已參加聯署抗議,審判長楊力進是哪門子的同理心,會做出這種離譜的判決很明顯...沒有嘛!!!
助長歪風的法官,你們的良心呢???
台灣人可以暴動嗎
我想警察應該鎮不住我們這些暴民

我們可以先衝進法官的家裡
把法官拉出來玩奪魂鋸

然後衝進監獄把犯人抓出來
讓他們跟法官一起玩奪魂鋸

最後把一些貪官污吏
一起放進去玩奪魂鋸

這樣台灣會乾淨一點
王世華 楊力進 林怡秀
這3個人還有臉繼續當法官嗎??!!
惡劣到極點!!!
村小菇 wrote:
我當初看到這個新聞根本不敢看完


ALLANBOY wrote:
沒有切身之痛的法官.根本是無感..

真希望有個「模擬器」,讓承審法官體驗一下被割喉後然後無助死去的感覺,再去感覺一下被敲爛鼻骨、餵毒、全身抽打的痛苦!

一個鞠躬道歉,就有天差地別的判決,那還需要法律嗎?

法官是受害家屬嗎?怎麼可以將加害者的道歉強迫家屬接受??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所以這些法官是教導那些想吃牢飯的人,

以後,不管有沒有斷氣,只要送醫+道歉就能安穩吃香喝辣?

(因為關進去之後要是被虐,人權團體會該該叫 ...)

死的人不會說話就沒有人權嗎???

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法官可能怕判死刑以後升不了官
aimhead0807 wrote:
抗議連署活動《公告》...(恕刪)

辛格傑那維 wrote:
今天不是有一則新聞4...(恕刪)


如果是我的親人被這樣弄,法官又這樣判,我會一次湊滿,換一個死刑
我認為法官基本上已經脫離社會太久了!
不見最近幾起案例總是出乎人之常理所能預期。
慢來慢來,有點走火入魔了.

對抗廢死支持者的重要論點之一是死刑不必廢除但要慎用,何謂慎用?就是要在罪證無懈可擊的情況下”求其生而不能”才能判死刑,否則只要大家覺得很可惡的人渣就給他死,那會製造多少冤案?

甚麼情況下叫做殺人罪且應該判死刑?用最粗略的標準,至少要同時滿足三條件:

1:行兇者就是一心一意要殺死死者,他心裡一直想的就是”我要殺死XX”

2.死者的死亡完全可歸責於行兇者,這不是單純的因果關係,是指充分且必要的條件,比方說,我拿小刀劃破了胖子的手指頭,結果胖子在回家包紮過程中因為心肌梗塞掛掉,你當然可以說胖子的死和我的行為有因果關係,但不能說胖子的死亡可歸責於我.如果有因果關係就要負責,那小刀的製造商和販售者都有事了,沒有他們製造販賣小刀,我怎麼有機會在胖子手上劃一刀?

3.沒有可以減刑或免刑的事由,譬如說甚麼痛哭流涕還是心神喪失的表演.

第一點是幾乎沒辦法檢驗的,人心隔肚皮,我們只能事後推敲,所以真正的攻防應該在第二點.

在這案件裡,法官講的很清楚,他們送鑑定的結果是”死者受的傷並非致死原因”,意思就是說,不管兇手多惡劣,心裡想的是甚麼,根據鑑定的結果,這些人渣的殘虐行為並不是造成死者死亡的原因,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死者的死亡可歸責於他們的行為,否則行兇者再怎麼顧人怨都不能當成判死刑的依據.

請問各位,今天你是法官,你送去專業審查的報告結果是”傷勢不足以致命”,然後你又找不到其他事證,你判得下死刑麼?還是因為那三個人渣真的太面目可憎,就跟喇牙一樣先殺再說?

要不然該質疑的也是鑑定報告的可信度,怎麼尊重專業鑑定的法官反而要背黑鍋?


判死刑本來就很困難,如果因為法官謹慎從事就罵他們是冷血恐龍,那不如就用全民公審算了.

我想,對於廢死聯盟那票人來講,這樓的主流論述應該是很好的著力點吧.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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