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kid wrote:
看了才發現 好多人跟另一半的感情維持是以不犯法為基準

如果沒法律 就可以到處把到妹來開房間

真的是人人有30CM阿


並不是這麼說,現在還是到處把妹開房間阿,只是除罪,會有更多妹妹沒有顧忌跟你搞曖昧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如果要除 要不要連重婚罪都除 公平又可大幹一場
kantinger wrote:
法律就補助
否則怎會有和誘罪 略誘罪

這是保護青少年,避免因思慮未周而被人拐走

具有社會公益性的!


而通姦罪呢?三個人之間的感情問題,跟其他人何關?跟社會何關?

通姦罪在先進各國大多已除罪化

連對岸都無罪了!這是一個趨勢

就好像古代通姦是可以浸豬籠的,隨著時代的進步,漸漸的不再用這麼殘忍的手段來處罰

而現今我們該思考的,亦是私人的感情問題,是否該以刑法相繩?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kantinger wrote:
如果要除 要不要連重婚罪都除 公平又可大幹一場

重婚罪當然有其存在的必要!畢竟我國仍是一夫一妻制!

從你引了這麼多罪來比喻

我實在懷疑,你懂這些罪處罰的目的嗎?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如果講到有通的後來不也很多說就一時思慮未周
家庭有社會上外來第三者怎會跟社會沒關係
如果通姦刑事不罰重婚哪有道理罰不都一夫一妻

yoshi12878 wrote:

假設郭董還是王董養十幾個女人
相對的台灣就有相對數量的普通男生
找不到對象,要不要廢除通姦罪真的要考慮清楚

(恕刪)


如果郭董可以娶十個女人
那就代表有十個女人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在家裡當少奶奶,加上有20個小孩有更富足的生活
十個女人和二十個小孩就不必在生活困苦或者家暴的陰影下過活
比較起來,十個光棍是值得的!!

kantinger wrote:
一罪一罰的 如果認真...(恕刪)


當有機會脫褲子的時候,誰會想到這個...
更何況,那也要抓的到在來說...
這年頭沒被抓到的偷情有多少,絕對超乎你我的想像....

要不要除罪我是沒意見,我只是覺得這個法沒啥用就是了.....
身邊的一些朋友,不是當小三,就是讓別人當小三....

他們有在怕嗎?
根本沒有,還爽的很.....
pighead.jen wrote:
當有機會脫褲子的時候...(恕刪)


如果有刑事進去誰脫誰褲子不一定吧
所以有說肥皂別撿的好
kantinger wrote:
如果有刑事進去誰脫誰...(恕刪)


極少抓去關啦...
都是罰錢啦.....

監獄沒這麼空可以來關通姦的....
如果真的會抓去關,倒是還有警惕的作用,但是又不會去關,所以這法會有嚇阻力嗎???
炒飯次數太多 不准易科罰金 有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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