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太缺錢?!淘寶網買逾3千元 就查稅!


Vogue1009 wrote:
我表姐沒營業登記證,也不是網拍,是私下轉賣或送人,這樣還要收稅嗎?(恕刪)



只要從國外買東西進口到台灣, 就需要繳 1.關稅 2.5%加值營業稅

進口後, 自用, 送禮, 都沒差
Edison

頂級綠茶 wrote:
小弟感同深受
小弟這個月買了五包英國物品
四包同天下單 一包隔天
結果好死不死三包應該差不多時間進海關
稿不好同班機
結果被打10%關稅
還打5%營業稅
另一包比其它四包快兩天到
沒被打到關稅
最後一包也單獨到
也沒被打到
但是五包都被拆開檢驗
小弟跟友人說
友人說我被盯上了
他叫我請立委助理發信給海關XD
關心一下,稿不好以後就免抽驗


小弟住台中
那就是台中海關查驗嗎?
海關是看名字還是地址?
而且好像海關說的就算
真黑暗

說黑暗,那馬王之爭的最佳男配角柯老大,怎麼沒人說黑暗
有買賣就抽稅才是公平的啊....不然大批東西進來台灣都沒抽稅..把照程序報關的人當傻子嗎?


asaman99 wrote:
有買賣就抽稅才是公平的啊....不然大批東西進來台灣都沒抽稅..把照程序報關的人當傻子嗎?

9494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我最近買淘寶, 發現集運回來台灣需要填身分證號碼, 我在想..這是不是 查稅的依據 , 那如果我 送貨地址一樣, 姓名及身分證號碼填家中另一人, 當作是另一人買的, 這樣算是合法避開的方式吧 ? 當然, 也不知能不能真的避開...

CS3937 wrote:
我最近買淘寶, 發現...(恕刪)

因為要報關阿...去年用集運時就要寫了
今天開始 很麻煩了
你買什麽東西都要報上來了

衣服 100元
鞋子 50元
襪子 10元
這樣子
關稅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關稅,指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進口稅。

第 17 條
進口報關時,應填送貨物進口報單,並檢附發票、裝箱單及其他進口必須
具備之有關文件。
(現在簡易報關必須檢附委任書及發票,因為太多人謊報價格,而且主要目的是買來台灣轉賣,加上報關行也會做手腳,其中掏寶網逃漏不少稅)

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第 11 條
快遞貨物進出口應以電腦連線方式透過通關網路向海關申報。
進出口快遞貨物得依其性質及價格區分類別,分別處理,其類別如下:
一、進口快遞文件。
二、進口低價免稅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三千元以下。
三、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三千零一元至五萬元。
四、進口高價快遞貨物: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
五、出口快遞文件。
六、出口低價快遞貨物:離岸價格新臺幣五萬元以下。
七、出口高價快遞貨物: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五萬元。
(完稅價格3000元以下是免稅的,部分民眾與報關行就是以此做手腳的)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 條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
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第 41 條
貨物進口時,應徵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準
用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辦理。

今天大家在市面上買的所有東西,在商家從國外進口時,無論是買商品或原料進來加工,都已經付了關稅與營業稅,最後變成店內商品販賣時,商品價格都已經有附加了關稅與營業稅,因為店家一定會把稅轉嫁給消費者,這是免稅商品便宜的原因

掏寶網所購買之商品,幾乎都是空運進口,其中有不少都是用一個人頭買大量商品,因為掏寶網似乎不是人人有帳號的,由於X2快遞貨物時常有偽造發票的情況以致無法判斷貨物實際價值,於是海關會參考國內交易市場價格來判定貨物完稅價格,可能因此被斷定完稅價格超過3000元而被上稅,而且不少是買回台轉賣

判定的完稅價格不會等於市面上交易價格而是以一定比例來判定成本價,如果納稅義務人是公司,那就幾乎是要轉賣貨物的,如果納稅義務人是個人,有可能是自用也可能是轉賣

課徵關稅與營業稅本來就是依法行政,大公司進口也是照樣被課徵,不能說對民眾課徵就是刁難民眾,某些報關行與民眾總是想盡辦法動用手腳要逃稅,造成海關判定上有一定難度,再加上國家對於民眾在掏寶網的購買額這麼龐大,為何沒課徵到稅,有所疑惑,於是開始針對掏寶網這一塊,並強制12/1開始要詳細附上委任書,確實的統一編號,發票等資料~~~
不知道美國日本那些,對多少價格以上的商品課稅厚

我記得好像也是要申報,都是含稅買入美國的,這稅含不含關稅在內
明文規定本來就是要抽稅

除非台灣是中國的

或是中國是台灣的


meowmew5 wrote:
淘寶網買逾3千元 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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