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PO 中壢惡煞攻擊車內手無寸鐵小夫妻

在台灣只要沒有打死人,通常法官都會輕判。

找民議代表來喬一下就好了。

家屬會跟法官說:我兒子很乖,只是交到壞朋友,請對方原諒。

tom05310 wrote:
YAHOO新聞連結...(恕刪)

聽說人找到了,然後咧?摸摸頭??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flyingmax wrote:
打人的15人只以傷害易科罰金,
開車撞人反而被告傷害致死...
這就是現在的法律....

max.hsu wrote:
在台灣只要沒有打死人,通常法官都會輕判。
找民議代表來喬一下就好了。
家屬會跟法官說:我兒子很乖,只是交到壞朋友,請對方原諒。
正解。+1
被害者若當下為了閃躲惡煞暴行,而開車撞死惡煞 反而會被告傷害致死...甚至惡煞的辯護律師反而可以提出防衛過當,不符比例原則.....
那16惡煞的家屬只要請到好律師幫他們辯護,
黑的 都可以說成 白的...
說兒子很乖,只是交到壞朋友...是女駕駛會車 技巧差才釀禍的,請法官輕判。
---
所以,再次應證了,
法律 是要用來利用的,不是用來遵守的。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海斯勒 wrote:
可以說被嚇到不小心的...(恕刪)


已學習...
備而不用
在台灣人吃人的鬼島上就是要學習自保


該是開放人民持槍合法的時候了,國家既然無法保護百姓,至少還給人民自我保衛的權力,

槍枝開放未必是壞事,因為持槍未必要使用,反而在恐怖平衡下,這些地痞才會知所忌憚,

就像一個國家有核武,核戰爭一定會開打,日本被原爆就是一例,但當一群國家有核武時,

核戰爭這種兩敗俱傷的事,反倒不容易發生.


所以請支持槍枝合法,還自衛權於百姓!!!




bibico wrote:
往往這種很唱秋的地痞...(恕刪)


為什麼中壢人會選出這種民代呢



max.hsu wrote:
在台灣只要沒有打死人...(恕刪)


那些民代是誰選的?
即使槍枝合法、在國外槍枝是要放行李箱

碰到這情況、還是衝撞吧

就愛說實話 wrote:
人總是在需要的時候才...(恕刪)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沒有您說的那麼嚴重吧!!!
警察還是很多人嚮往的職業


很多人違法違規也都不以為意
覺得警察找碴
導致不守法的人越來越多
守法的人真的要好自為之了

像這個也是個案
重機擅闖管制站 惡行惡狀全都錄

社會大眾還是對警察有所期待,
對於這個事件,
大眾還是希望公權力伸張,

davidsmoker wrote:
該是開放人民持槍合法...(恕刪)


然後偶爾在台灣校園會看到神經病拿槍去校園掃射!
主要亂源還是警察,相信嗎 這件事到最後還是無疾而終!
那些打人的也會過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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