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讚成台灣有毒品50克以上判死刑嗎?

KJI01 wrote:
大麻沒接觸過,但是作用跟煙酒大概也差不多。所以,所謂促進和平一說,純屬幻覺。


差多了啦,你可以上網查一查,就會知道為什麼嬉皮年代會出現love and peace這口號了.


我在猜台灣之所以很神奇的把大麻拉到二級毒品的地位上,主事者可能就是這樣”大概也差不多”,想當然耳吧.
KJI01 wrote:
對我這種滴酒不能沾的人,喝酒更是痛苦


其實世界上如果像你這類的人比較多,歷史文化走向就不會是現在這樣子,正因為許多人能夠從煙酒得到慰藉,它們才會成為最賺錢的產業.


Smoking Gun wrote:
顏宗海強調,吸食大麻初期,可能會有放鬆之感,但大麻造成的,是 " 對腦部和中樞神經 " 的 " 永久傷害 " ,長久下來,更可能造成 " 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和現實脫節 " 的 " 感知失調 " 。
且 " 吸食濃度若過高 " ,更可能導致 " 意識不清昏迷 " 甚至 " 抑制呼吸而死亡 " , " 造成的傷害,絕對大過菸酒 " ,呼籲民眾 " 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 , " 當然,連菸酒都能不碰,最好 " !


酒精一樣對腦部和中樞神經造成永久傷害,而且更嚴重.引起的社會問題更多,這在西方社會的統計已經夠多了,要不然美國各州怎麼會開始有大麻合法的趨勢?他們動不了煙酒,只好拉大麻一把,不然立法理由上沒法自圓其說啊.

我實在不想在這裡繼續替大麻翻案,就講到這啦,免得被栽成誤導民眾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Trombone8962 wrote:
可能他不知道毒品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吧.....
有毒品的地方就有偷搶拐騙,另外再加上毒販間黑吃黑
當吸毒的人沒錢買毒了,就會衍生出許多犯罪行為


這還蠻有趣的,先不看醫學上所造成的上癮問題和身體危害
如果今天是大麻跟酒或菸 的角色對調了呢?
造成社會危害嚴格來說不是物品本身,而是禁止後造成物品價格暴漲的巨大利益,這才是真正危害吧!

你打的這些本質上都是高價值的利益爭奪,如果大麻今天淪落到跟一包菸差不多價錢,哪來的黑吃黑? 哪來的為毒品偷拐搶騙?

靠邊走 wrote:
見鬼哥,你再這樣,不...(恕刪)


稱讚別人都不行嗎?
差多了啦,你可以上網查一查,就會知道為什麼嬉皮年代會出現love and peace這口號了....(恕刪)


那是吸大麻造成的嗎?搞清楚當時的社會脈絡再說吧!

而之後呢?嬉皮怎麼不再嬉皮了?

我在猜台灣之所以很神奇的把大麻拉到二級毒品的地位上,主事者可能就是這樣”大概也差不多”,想當然耳吧....(恕刪)


我會如此說,是我沒有見過客觀的證據的慎重的說法,確實的事實就是「沒有證據」。(特別要強調的是,是針對你說會讓人變得和平的說法,千萬不要再扯到旁的地方去。)

你如果有什麼可資證明大麻會讓人變得比較和平的科學論文,大可以提出來!

可不要提嬉皮年代那種模糊不清的概念,嬉皮玩得不只大麻,還有音樂、性愛等。更何況嬉皮年代也不平和,社會大型暴動也不少,比如說1967年底特律騷亂,是美國歷史上最多人死亡的暴動事件之一。

其實世界上如果像你這類的人比較多,歷史文化走向就不會是現在這樣子,正因為許多人能夠從煙酒得到慰藉,它們才會成為最賺錢的產業.


希望你們真的有得到慰藉,提醒你們,酒後不要開車哦!
大砲台 wrote:
這還蠻有趣的,先不看醫學上所造成的上癮問題和身體危害
如果今天是大麻跟酒或菸 的角色對調了呢?
造成社會危害嚴格來說不是物品本身,而是禁止後造成物品價格暴漲的巨大利益,這才是真正危害吧!
你打的這些本質上都是高價值的利益爭奪,如果大麻今天淪落到跟一包菸差不多價錢,哪來的黑吃黑? 哪來的為毒品偷拐搶騙?


這我要說聲抱歉,我指的毒品是指所有包括鴉片海洛因安非他命等,非專指大麻
畢竟國內查獲被拿來施用的毒品還是以海洛因、安非他命等為主

您提到的因為禁止後造成物品價格暴漲的巨大利益倒是個有趣的問題
那這些東西為何會被禁止呢?

還是反正要吸毒要販毒要製毒都是自己把自己人生搞砸,又何必去禁止呢?
這樣毒品價錢降低,販毒利益下降是否能減少為了毒品衍生的偷搶拐騙呢?

如果毒品價錢真的降低,吸毒的人能夠大量買進毒品使用,
造成癮頭越來越重,每天花費的越來越多,會不會又衍生出偷搶拐騙甚至黑吃黑呢?

這還真是個可以令人深入思考的問題......




不過我聲明一下個人立場,我還是覺得毒品是萬惡的淵藪,
對自己及他人產生的危害遠比菸酒多,應該要重罰,如立場不同的話還祈相互尊重。
(當然酒駕的人我也覺得該死,在家自己喝爽就好出門害人幹嘛)

flyingmax wrote:
長久爭論的問題,在國...(恕刪)

吸毒沒惹到我

酒駕比較可怕吧?

gufan wrote:
持有毒品50克以上判死刑,那持有刀械九把以上判什麼刑?

判他當一個小說作家、到處去演說還有機會當導演~

不來了哦 wrote:
真是精闢的邏輯分析所...(恕刪)


毒品本身就是違法的
真想不到你把合法跟非法拿來相比較的邏輯是甚麼
真的很棒棒

不來了哦 wrote:
所以請你告訴我,是什麼理由讓你支持要對吸毒者求處重刑或極刑?

不要混淆了是非對錯跟刑度
另外
你父母的責任跟小學老師的義務 不要推給我
除非你叫我一聲爸爸
黃賭毒這三個東西,其本質上都是自願選擇的結果,也不危害他人。
而且千百年來也一直無法根絕。

個人覺得與其如此,不如合法化,將他們管理起來比較好。

劃定某個偏遠區域(比如核電站隔壁),那裡黃賭毒隨便,不影響他人的生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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